(六)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1.体检标准按照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2.体检由普洱军分区保障处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普洱军分区保障处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普洱军分区保障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报考者复检;普洱军分区保障处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操作手册》中要求当场复检的项目,必须在当日完成复检,当场复检在初检医院完成。除当场复检项目外的复检,应更换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通过面试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掌握考察人选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严重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通过面试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ersh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3.在公示期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因考生放弃聘用的,在报考在同一岗位通过面试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一次。
4.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应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自愿、自动(含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聘用资格的,今后不得参加此类定向招聘,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造成聘用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纪律和监督
全体参加本次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招聘全过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由普洱军分区纪委、普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负责调查处理。
(一)遵守回避规定。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开招聘职责时,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
(二)严守招聘考试纪律。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对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名、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由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和自动放弃人员的处理
(一)参与资格复审合格后但未参加后续体检和考核环节、未按规定到招聘单位报到等行为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二)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做签名情况记录。
八、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本《公告》由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负责解释。
(二)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联络通畅,以便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uershi.gov.cn)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诚信参考,认真填写《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附件3)。
(六)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绿码进场。考生在报名考试到聘用工作结束期间,请尽量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考生防疫要求具体见《考生防疫须知》(附件4)。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前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机关无关。
九、联系电话
(一)咨询电话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879-2174007
普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0879-2853053
(二)监督电话
普洱军分区纪委 0879-2853053
普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0879-2122589
附件下载: [附件1:普洱市2021年定向招聘驻普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普洱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属岗位表 11K] [附件2: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 22K] [附件3: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 18K] [附件4:考生防疫须知 280K] |
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普洱军分区政治工作处
2021年8月25日
原标题:普洱市2021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普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普洱籍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属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uershi.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_content/1119-/2021-0826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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