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官打分。从考生进入考场到离开考场的整个过程中,考官必须集中精力,仔细观察,高度关注每位考生的面试表现,并做好记录,以便根据考生的面试表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精准科学、迅速准确地给每位考生打分,考官打分为最终结果,不得更改。
4.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分100分,每个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乘以权重除以10计算出每个要素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各要素得分相加后计算出面试成绩等信息,成绩经人大监督人员、政协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面试成绩等信息在面试结束当天张贴公布。
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舞蹈基本条件(形体、软开度、弹跳)、舞蹈基本功组合、舞蹈动作模仿、舞蹈表演(自选片段)、舞蹈表演(即兴命题)、才艺展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全部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将在澜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等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3:1的岗位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3:1的岗位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后续招考程序。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成绩职位排名和招考职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面试后续招考程序人员。
四、有关事项
(一)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等面试场所,必须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和文字资料等物品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领取,领取后不得再进入面试场所,面试场所内不得吸烟,不得吵闹喧哗,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理。
(二)面试顺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考官将按规定酌情扣分。
(三)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人员界定为:当天如已有面试考生被引导出候考室,此时仍未到达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四)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之间以及与考生之间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回避关系的,考场内构成回避关系的非考生人员必须回避。
(五)严格保密制度,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不得泄露面试内容、评分标准、个人信息等有关内容,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试题和草稿纸等资料。
(六)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必须讲普通话。
(七)面试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邀请人大、政协等部门监督,同时也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考生参加面试穿着打扮得体大方,整洁干净不邋遢即可,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应尽量减轻经济负担。
五、疫情防控
(一)面试当天,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配合进行体温测量,按照指引进入候考室。
(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人员,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正常参加面试。
(三)“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有中风险地区的人员,需持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出示“云南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四)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出示“云南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五)“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六)面试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人员,由疾控人员进行现场研判。对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一律由 120 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参加面试;如果有考生须进入备用考场参加面试,考生本人及报考同一招考职位的其余考生面试工作同步进行调整到备用考场进行面试(全部面试结束后先行面试考场视为备用考场),由同一组面试考官统一采用现场录像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并依托视频或录像等方式进行面试,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和相关人员身体健康。
(七)面试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佩戴口罩。在备用考场的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由澜沧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施,考察由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从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医院为市人民医院或市中医医院。《体检操作手册》中要求当场复检的项目,必须在当日完成复检,当场复检在初检医院完成。除当场复检项目外的复检,应更换体检医院进行复检。体检、复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由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被考察人员需提供学籍档案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考察通过。
若考察不合格,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澜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anc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情形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前报到上岗。
八、其他要求
(一)查询网站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lancang.gov.cn/
(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三)聘用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聘用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待遇。
(五)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九、组织纪律
澜沧县民族文化工作队特殊岗位招聘在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县人大、政协相关人员进行全程监督,保证公平公正。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特殊招聘岗位工作领导小组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在每个环节有反映和举报,必须实名反映。
(四)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进行回避的情形的,工作人员和考生应主动申请提出回避。如未主动提出的,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本方案由澜沧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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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澜沧县民族文化工作队特殊岗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澜沧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9月26日
原标题:2021年澜沧县民族文化工作队特殊岗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ancang.gov.cn/info/1082/435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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