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1年10月22日18: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100元/人,逾期不予受理。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11月4日8:30至11月5日18:00前登陆云南人才网打印准考证,逾期不予受理。
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10月26日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和云南人才网进行公布,取消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六)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综合基础知识及文化和旅游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本次笔试考试满分100分,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及出题范围,亦不委托任何机构对笔试进行培训。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5日内,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和云南人才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每个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交本人书面报告(个人签名按手印)进行备案。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
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开考。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根据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及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综合成绩将在面试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公告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公示人员拟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经单位纪检和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合同或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我省法规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受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纪检监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及云南人才网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名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取消应聘资格等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郑重提醒:招聘单位和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一切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应聘,否则成绩无效,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云南省京剧院:0871-63177022;
云南省滇剧院:0871-63605878;
云南省博物馆:0871-67279395;
云南省图书馆:0871-65318573;
云南省文化馆:0871-68331178;
云南省民族艺术研究院:0871-63161569;
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0871-68250676;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0871- 63633887。
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二)监督电话:0871-64608344。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11612。
(四)门户网站:http://dct.y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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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9月30日
原标题: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文章来源: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44030&ClassID=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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