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或高于3:1的岗位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3:1的岗位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
同一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最后一名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且该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考程序人数与招考人数比例大于1:1的,采取对该岗位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中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人员加试一场的方式进行,并以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加试后仅采用“排名先后”这项信息,其余各项信息仍以首次面试信息为准。加试可继续使用原题目加试,也可重新使用题目加试。
10.有关事项
(1)面试过程中,考官应做到行为规范,语言准确、简洁、精炼,尽职尽责,作风正派,态度温和,尊重他人,不对考生表现出好恶情感,要创造轻松自然的气氛,尽量缓解或消除考生的紧张情绪,使面试考生充分发挥正常水平。
面试考官评判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保证每位考生机会均等。面试期间,考官不得随意走动、不得离开面试场所、不得离开面试考官席、不得进行影响面试的活动。
(2)面试考官打分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正确认识理解面试方式、测评要素、观测要点和评分标准等面试内容,才能准确评判考生的各项能力。
二是必须独立思考、实事求是、科学合理、计算精准,切忌大刀阔斧,切忌粗枝大叶,切忌教条、本本和经验主义。
三是不得交头接耳,不得互相商量或互相暗示,不得徇私舞弊,不打“关系分”和“人情分”。
四是既考虑考生的总体平衡,又具有一定的区分幅度。
五是面试水平相当的考生,分差应把握精准,不能仅因一两个要素的分差,就使面试失去了竞争的悬念。
六是面试水平有差距的考生,分差应把握适当并敢于拉开档次,必须体现实际差距。
七是考官不得点评和议论考生的面试表现,不得交流面试情况,以免影响打分。
(3)面试考点所有人员必须佩戴相应证件,方可出入相应场所;候考室工作人员和引导人员,对考生要加强管理,规范其活动范围,维持好秩序;引导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管控,与面试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保证考场安全、肃静、保密;监督人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监控面试各个环节,坚决制止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就位到岗。
面试过程中,考官及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4)候考室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等面试场所,必须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考生携带的通讯工具和各类资料等物品按指定位置统一存放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领取,领取后不得再进入面试场所,面试场所内不得吸烟,不得吵闹喧哗,不得擅自离开或随意出入,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理。
候考室外无关人员不得联系候考室,非候考室工作人员和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候考室内信息不得泄露到候考室外。
(5)面试顺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考官将按规定酌情扣分。
(6)临时缺考或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人员界定为:面试当日7:20之前未进入考生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7)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时计分人员、引导人员之间以及与考生之间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规定回避关系的,考场内构成回避关系的非考生人员必须回避。
(8)严格保密制度,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不得泄露面试内容、评分标准、个人信息等有关内容,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试题和草稿纸等资料。
(9)参与面试的所有人员在面试过程中必须讲普通话。
(10)面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大、政协、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11)考生参加面试穿着打扮得体大方,整洁干净不邋遢即可,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应尽量减轻经济负担。
(12)主考官在考生进入考场时完成回避程序,不得设置面试前引导考生集体到考场“熟悉环境”和“面见考官”的环节。
(13)面试试卷保管工作人员将面试试卷运送到考场以后直接交给主考官,主考官提交面试监督等有关人员检验密封情况后收回,主考官在面试开始前15分钟拆封分发试卷,让考官熟悉测评要素、观测要点、评分标准等内容。若无试卷,此项忽略。
(14)考官打分表经考官本人签名确认后,直接提交计时计分人员计分核分,不得出现周转或传递环节。除监督人员因工作需要时可以查看考官打分表外,其他人员不得查看考官打分表。
(15)面试成绩等事项须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公布,面试考场内不得设置宣布“本考场有无违纪情况”或“本考场面试是否有效”的环节。
(16)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各地各部门报送审核的文档、网络公告的文档、表格名单等不得使用PDF、PICTURE等编辑繁琐复杂的文件类型,应使用Word、Excel等容易编辑、便于查找、筛选、统计、分类和运算分析等文件类型,利于各方监督。公开文件不属于保密范畴,也不必锁定。
(17)官打分表、成绩计算表等相关面试材料由人社部门收集保管,留存备查;面试结束后,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五)签订协议
面试结束后,根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人选,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含三方补充协议)。如考生放弃签订协议的,在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等额进入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签订《普洱市事业单位招聘诚信守法承诺书》。
(七)考察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负责审核考察,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考察,考察通过者进入体检。
(八)体检
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体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医院为县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或普洱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公示、聘用和递补事项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建立拟聘人员入职信息核查机制,招聘单位建立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机制,对中小学、幼儿园新招聘的教职人员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g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3.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通过、签订协议后自愿放弃、考察不通过、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时,由县招聘领导组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承诺书。
(十)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处理
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但未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视为浪费考录资源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取消考核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五、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享受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查询网站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gu.gov.cn/)
(二)报名联系方式
县一中:杨老师 15912475319
县二中:石老师 18087918117
县民中:陈老师 13619497807
(三)重要提示
1.请各位应聘人员主动及时关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gu.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本人不及时查阅通知公告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2.应聘人员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虚假信息,本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4.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2021年、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5.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处理。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有参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主动报告县招聘领导组,不及时报告或有意隐瞒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进入下一环节,由此发生的个人损失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八、疫情防控工作
(一)防疫实行属地管理。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请考生及时了解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疫情防控要求,近期有普洱市外旅居史的考生,为执行旅居地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防疫规定预留充足时间。
(二)做好个人防护。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主动了解防疫知识,做好个人防护。考前14天内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和境外返回人员接触。
(三)做好考前防疫准备
1.考前14天起,申领“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完整填写《2022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第二批招聘个人健康申报及承诺书》中有关信息并签字确认。
2.考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四)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考生要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并持续关注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考生如“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轨迹、健康状况(含其他传染病)等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
(五)遵守考点防疫要求
1.配合考点疫情防控检查。面试当天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可进入考场。
2.配合考点防疫隔离安排。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防疫人员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3.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口罩且不得影响安检身份识别,考试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4.遵守考点防疫秩序。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5.不配合防疫工作的处理意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形
1.“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未完整填写提交《2022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第二批招聘个人健康申报及承诺书》的。
2.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涉疫重点人员。
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七)其他。因疫情形势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面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gu.gov.cn/)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九、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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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第二批招聘简章
2.2022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第二批招聘应聘报名表
3.2022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第二批招聘未就业承诺书
4.2022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第二批招聘个人健康申报及承诺书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14日
原标题:2022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第二批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nggu.gov.cn/info/1830/450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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