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笔试政策性加分
符合笔试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8〕23号)规定的加分类型及分值执行,加分材料按《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提供相关加分材料。考生本人或委托人须在2022年11月21-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经审核无误汇总并签字盖章后于11月22日17:30前将《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情况备案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陆良县教育体育局于11月23日前将加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无误后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再办理。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于11月25日前统一时间在规定网站公示。
九、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将通过规定网站进行公布。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第二天内向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陆良县教育体育局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成绩仅限当年度有效。
十、资格复审及要求
笔试结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对拟体检、考察人员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根据公开招聘工作实际确定后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辞职(退)证明书》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曾经有过就业经历的人员或办理过政策性加分的人员提供)、未就(过)业保证书(政策性加分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企业及其他在职人员报考,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3.尚未还清助学贷款被毕业院校暂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考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毕业院校印章)。
涉及提供相关证明(书)材料的报考人员,出具证明(书)的落款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2022年11月16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二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2张。不按时参加或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复审的管理
1.资格复审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由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初审,县级人社部门复审的方式进行。
2.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1)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只有1人参加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15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等后续招聘环节。
(2)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只有1人参加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超过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专业知识》成绩相同的则以《教法技能》成绩高者优先,《教法技能》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学》成绩相同的则以《教育心理学》成绩高者优先,《教育心理学》成绩相同的则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再相同,则以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优先,若还相同则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作为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人员。
3.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只对一份相同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校核),陆良县教育体育局须与考生签署资格复审告知书。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聘条件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故意扰乱工作秩序,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前2天,向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按本公告第十条第(三)项第2款第(2)点的办法确定。若一次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原则上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复审工作结束至后续各招聘环节不再递补。
6. 资格复审结束后,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告,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7.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留学人员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且所载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名称须与报考岗位的招聘专业名称一致,并满足报考岗位学历学位要求。若《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只载有学位名称而没有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的,视为不符合报考专业条件。
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规定网站《曲靖市202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陆良县教育体育局和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布。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陆良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事项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或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情况说明。
十二、公示和录(聘)用
(一)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及选岗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并报经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并岗考试的岗位,由陆良县教育体育局组织选岗,选岗按岗位层次、学科,依据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以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顺序,不选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并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录(聘)用的人员,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三)已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首次聘用合同年限不得低于5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一般为3-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报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的,必须按规定向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提交《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相关情况说明。
十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邀请陆良县纪委县监委驻陆良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陆良县纪委县监委驻陆良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陆良县纪检监察部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受理有关投诉或举报,按管理权限调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一)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办发〔2002〕35号、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实行“零容忍”,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因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浪费考务资源和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考人员,除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试题管理,加强试卷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须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四)根据云办通〔2015〕32号规定“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不得调动或借用(公开遴选除外)”。
(五)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视情况责令纠正或宣布招聘结果无效。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人社部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各招聘环节均须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进场,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
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五、本招聘方案由陆良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陆良县教育体育局0874-6202566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6082337
监督电话:
陆良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874―6213572
陆良县纪委县监委驻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74―6212929
附件:陆良县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陆良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11月7日
来源:http://rsj.qj.gov.cn/show_qj.asp?Twzbh=1&id=20665&lb=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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