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业测试
部分招聘职位将进行专业测试(详见附件1),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合格线另行通知。
报考龙游县规划监察大队测绘管理职位、龙游县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通信工程管理职位的,笔试当天下午进行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计算折合成绩。
报考中共龙游县委新闻宣传中心新闻网技术职位、龙游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计算机职位、龙游县人民医院信息技术职位、龙游县房地产管理处计算机职位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取前8名确定专业测试对象(若测试对象确认不参加测试的不予递补),如该职位参加笔试人员不足8名的则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专业测试对象。报考中共龙游县委新闻宣传中心新闻网技术职位的,按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计算折合成绩。报考龙游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计算机职位、龙游县人民医院信息技术职位、龙游县房地产管理处计算机职位的,按笔试成绩×40%加专业测试成绩×60%计算折合成绩。
报考龙游县文化馆音乐指导职位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8名确定专业测试对象(若测试对象确认不参加测试的不予递补),如该职位参加笔试人员不足8名的则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专业测试对象。专业测试后不再进行面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需专业测试职位的按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确定面试对象(折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者确定面试对象)。
招聘职位入围面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不予递补。
(六)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龙游县文化馆音乐指导职位的在专业测试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相关职位2年工作经历或从业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以笔试成绩(需专业测试职位的按折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龙游县文化馆音乐指导职位按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7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招聘职位入围体检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2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九)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其中:需专业测试职位的,综合成绩相同的,按折合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折合成绩都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涉及时限的,未满二年指2013年6月3日至考察期间,未满一年指2014年6月3日至考察期间)。
报考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或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录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通知书,限期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收到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如有取消聘用情形,不再递补)。
不能在2015年8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录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龙游县各级事业单位最少服务5年。
五、注意事项
1、截止到2015年6月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不限户籍人员除外)。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2、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学校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
3、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交易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6、报考人员对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7、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8、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570-7014682 0570-7012652。
原标题:龙游县2015年综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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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龙游县综合事业单位招聘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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