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报名公告 笔试辅导 面试辅导 资讯成绩 模拟试题 申论.行测

报检员考试报检业务知识点复习:强制性产品认证

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认证机构负责受理申请人的认证申请,根据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安排型式试验、工厂审查、抽样检测等活动,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认证申请90日内,做出认证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向获得认证的产品颁发《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四)认证证书及标志的使用

1、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是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产品符合认证要求并准许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证明文件。

2、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是《目录》中产品准许其出厂销售、进口和使用的证明标记。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

3、认证证书的持有人应当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使用认证标志。

4、指定认证机构按照具体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对其颁发认证证书的产品及其生产厂(场)实施跟踪检查。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可以注销、责令停止使用和撤销认证证书。

单选题:

我国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认证标志是( ),其名称是( )。

A.CCIB,中国强制认证

B.CCIB,中国安全认证

C.CCC,中国强制认证

D.CCC,中国安全认证

答案:C

(五)后续监管

1、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认证机构按照具体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对其颁发认证证书的产品及其生产厂(场)实施跟踪检查。

2、对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注销认证证书:

(1)《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产品认证适用的国家标准、技术规则或者认证实施规则变更,认证证书的持有人不能满足上述变更要求的;

(2)认证证书超过有效期,认证证书的持有人未申请延期使用的;

(3)获得认证的产品不再生产的;

(4)认证证书的持有人申请注销的。

3、对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使用认证证书:

(1)认证证书的持有人未按规定使用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

(2)认证证书的持有人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指定的认证机构要求的;

(3)监督结果证明产品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但是不需要立即撤销认证证书的。

4、对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认证证书:

(1)在认证证书暂停使用的期限内,认证证书的持有人未采取纠正措施的;

(2)监督结果证明产品出现严重缺陷的;

(3)获得认证的产品因出现严重缺陷而导致重大质量事故的。

5、申请人和认证证书持有人对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做出认证决定的认证机构提出投诉、申诉,对认证机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诉。

 

 

 

 



   >>学课在线网课试听.报名        >>学课在线智能题库.模拟做题       >>直播课程       >>录播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初级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执业药师

中级会计师

二级建造师

护士资格证

注册会计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

健康管理师

经济师考试

监理工程师

考研辅导课

银行从业

安全工程师

自考课程

基金从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

心理咨询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公共营养师

社会工作者

消防设施操作员

保育员

教师资格证

成人高考

育婴师

公务员培训

文职培训

英语四六级

计算机软考
养老护理员
税务师培训

房产经纪人
咨询工程师

其它课程>>



重要提醒!!内容中联系方式并非本站联系方式,报名咨询的学员请与下面最新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咨询报名-以免损失!
>>长期招聘兼职招生代理人员,项目合作,团报优惠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我们 >>咨询:13312524700(可加微信)。

昆明学历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3312528471 赖老师、钱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云南地州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7787865775 冯老师、 王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总部报名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莲花财富中心10楼;网课试听:ke.xuekaocn.cn   点击这里立即咨询我们



地州分校:   大理分校   丽江分校   迪庆分校   怒江分校   红河分校   临沧分校   玉溪分校   文山分校   保山分校   德宏分校   昭通分校   普洱分校   版纳分校 【各地州学员请加老师微信咨询报名,电话(微信):133-1252-4700】;2021年云南省成人高考>>立即报名



职业技能考证: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茶艺师等更多>◆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微信)点击这里咨询我们  

公考培训咨询:◆国考云南省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面授培训,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 (微信)点击这里立即咨询我们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学课在线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学课在线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学课在线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1536696595,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