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总成绩仍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仍相同,另行组织该职位排位最后的总成绩相同者参加结构化面试,此次成绩最高者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九、体检、考察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不再替补。
十、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lqrs.luqiao.gov.cn/yggc)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如属于不宜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替补。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十一、注意事项
(一)目前尚未明确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若被批准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招聘人员将分流到其主管部门下属其他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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