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报名查询
2019年5月19日00:00至24:00时为网络报名的查询时间,查询期内考生可以缴费及查看审核状态。
8、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9年5月29日00:00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9、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相同专业有2个及以上岗位的按专业统一报名(填报岗位代码),录取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期可以进行新报名、提交审核、缴费。查询期不再接受新的报名,但在报名期已填写过报名信息并保存成功尚未提交审核的考生,可以提交审核,但请注意只有一次机会,如果审核未通过将不能再进行修改;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在此期间仍可通过支付宝缴费。
五、考试的方法、时间和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范围为与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2019年6 月 2日。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寻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业要求”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设置。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方式:由本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复审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2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学位)证(2019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
(3)《寻甸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填写,A4纸打印);
(5)《寻甸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自行下载,A4纸打印,现场填报)。
(6)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已通过笔试考试,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 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重点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和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将在寻甸县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如遇总成绩相同不能确定考察、体检人员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体检或考察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寻甸县政务信息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组织对同一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的拟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并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寻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寻甸县纪委监察委:0871—62662245
寻甸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871—62662521
寻甸县卫生健康局:0871—62657646
附件:
1.《寻甸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
原标题: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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