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招聘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停机等原因联系不到考生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期可以进行新报名、提交审核、缴费。查询期不再接受新的报名,但在报名期已填写过报名信息并保存成功尚未提交审核的考生,可以提交审核,但请注意只有一次机会,如果审核未通过将不能再进行修改;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在此期间仍可通过支付宝缴费。
报考者咨询报名、考试等相关事宜请在工作日咨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一)考试内容、方式详见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
1、笔试时间:2019年6月2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在笔试后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学院人事处网查看相关公告。
2、资格复审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中“计划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3、资格复审由昆明学院负责。
4、“专业要求”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资格复审人选持笔试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资格复审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审核单位将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签署的《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研究生院(部)开具的毕业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及学习成绩单;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2017年及2018年毕业至今未就业的,且具有毕业派遣资格的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情况及登记证;
(6)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出具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规格纸张。
(三)面试
1、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经资格复审合格。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事宜请在资格复审后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学院人事处网,查看面试公告。
3、面试方式、内容详见面试公告。
(四)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笔试时,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生超过笔试考试开始时间30分钟未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面试时,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报到,在指定地点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相应候考室候考,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离开考点。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学院人事处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学院人事处网公示5个工作日。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笔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参加考察及体检人选。
(四)公示期间,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申请查分。
七、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查无实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由昆明学院具体负责组织,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三)体检工作由昆明学院组织,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四)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学院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考察和体检阶段自愿放弃者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人选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昆明学院人事处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监督部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71-63192326
纪检监察部门:昆明学院纪委办(监察处),联系电话0871-65098052
原标题:昆明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昆明学院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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