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具体面试形式详见《岗位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用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专业技能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核政审与招用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用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面试缺考人员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相关事项
体检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参照新规定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政审:
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条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政审。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三)招用:用人单位对考核政审合格者予以招用,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招用手续。
六、合同期及待遇
(一)合同期限管理:
此次招用岗位首次招用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续用。
(二)薪酬待遇: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协商确定,不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招用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用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招用资格。
(三)招用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三江人才网和江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831-2620738
八、本公告由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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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安县第一次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019年7月5日
原标题: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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