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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前提分试题一

  五、公司的组织机构

  【单选题10】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2年)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C.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

  D.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答案】D

  【解析】(1)选项AC: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2)选项B: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小公司不设立监事会的,可以不考虑职工代表的问题;(3)选项D: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单选题11】甲、乙两个国有企业出资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丙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1年)

  A.丙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B.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C.丙公司董事长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D.丙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答案】C

  【解析】(1)选项A:所有公司监事会中均应有职工代表。(2)选项B: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3)选项CD:①丙公司是一个由两个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非国有独资公司。②一般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③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单选题12】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14年)

  A.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B.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D.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答案】C

  【解析】(1)选项AB:本题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表决权作出约定,直接按出资比例确定表决权,甲的表决权未达到1/10,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乙、丙、丁各自享有的表决权均已达到1/10以上,均有权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2)选项CD: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以及变更公司形式,均应当经股东会代表全体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本题中,丙和丁的表决权已经超过全体表决权的2/3,而乙和丁的表决权合计仅60%。

【单选题1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是( )。(2018年)

  A.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B.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D.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答案】B

  【解析】选项ACD:属于股东会的职权。

  【单选题1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是( )。(2013年)

  A.检查公司财务

  B.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D.建议罢免违反公司章程的经理

  【答案】B

  【解析】选项B:“董事会”有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多选题15】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2013年)

  A.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

  C.2名董事提议召开

  D.2名监事提议召开

  【答案】AC

  【解析】(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作出特别规定,应按出资比例确定股东表决权。(2)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选项A中,该股东表决权已达公司全部表决权的1/6;在选项C中,提议董事人数已经超过1/3;在选项D中,2名监事不能直接代表监事会,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3)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本题是“有限责任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应当及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单选题16】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0年)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答案】D

  【解析】(1)选项AC: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至少3名董事)或者监事会(2名监事不行)提议,可以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2)选项B: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在本题中,4名董事不足董事会人数的半数。

  【多选题17】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的有( )。(2011年)

  A.修改公司章程

  B.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C.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D.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事项

  【答案】ABD

  【解析】(1)选项C:属于董事会的职权;(2)选项D: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独有的特别决议事项。

  六、公司董监高的资格与职责

  【单选题18】甲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是( )。(2014年)

  A.张某,因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已逾6年

  B.吴某,原系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已逾5年

  C.储某,系丙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股东会决策失误,导致公司负有300万元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

  D.杨某,原系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2年

  【答案】D

  【解析】(1)选项A:被判刑!虽“因挪用财产”,但“已逾6年”;(2)选项B:破产!虽“因其个人责任导致”,但“已逾5年”;(3)选项C:欠债不还!虽“300万元(数额较大)”“到期”,但并非“个人”债务。

  【单选题19】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张某拟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自营该类业务须满足的条件是( )。(2015年)

  A.经股东会同意

  B.经董事会同意

  C.经监事会同意

  D.经总经理同意

  【答案】A

  【解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单选题20】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陈某拟出售一辆轿车给本公司,公司章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交易事项未作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陈某与本公司进行交易须满足的条件是( )。(2013年)

  A.经股东会同意

  B.经董事会同意

  C.经监事会同意

  D.经经理同意

  【答案】A

  【解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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