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的方式。
2、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3、报名咨询电话:0887—8881977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9月28日24:00前完成交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缴费。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10月24日10:30前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栏目公布。
3、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本次考试只设综合管理类(A类)1个类别,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两科考试。
(二)面试(或实作)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为最低控制分数线(首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如出现首次最低分数人员弃权情况,以首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准)。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含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1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名单。
3、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进行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总成绩 (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2:1比例进入面试(或实作)(若笔试总成绩含加分进入面试(或实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
4、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也要参加笔试考试,按笔试总成绩 (含加分)达到或超过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控制分数线(含最低分数)以上的,方能进入面试。
5、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应试承诺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如与应试承诺书所列内容出现不一致即为违纪!)。资格复审合格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首次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迪庆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qing.gov.cn)。
6、面试(或实作)考察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操作为主,专业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算。
7、面试(或实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业务主管部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及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实施暂行办法》(迪人﹝2004﹞14号)文件的规定,提出具体面试(或实作)方案,经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业务主管部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或实作)。
8、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在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要求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7天向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三)笔试加分
1、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相关规定执行。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应聘人员给予笔试加5分。(限迪庆户籍应聘人员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2、根据《迪庆州青少年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暂行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21号)。符合此项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结束后,由本人或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迪庆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办理加分手续(截止时间10月26日下午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成绩计算及相关要求
(一)综合成绩: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
(二)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都并列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三) 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笔试成绩带入面试, 面试设最低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1:1确定体检人员,若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都并列的以笔试《综合应用能力》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八、体检
1、体检分别由州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2、体检执行相关回避规定,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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