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B。
【解析】老师的做法违背了“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学生是教育活动中处于主体地位,学生是独特的人,学生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不依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2.【答案】A。
【解析】自主学习是为了让学生主动地思考,主动地完成学习任务,老师的作用是引导学生,是主导者的角色,所以教师的角色没有淡化。
3.【答案】C。
【解析】作为一名教师必须遵循“教育公正”的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若对学生进行差别对待,则违背了公正施教的要求。
4.【答案】D。
【解析】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地位,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而不能动手殴打学生。
5.【答案】C。
【解析】教育教学权是教师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而必须具备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任何个人或部门都无权干涉。
6.【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7.【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章第十三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8.【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专门学校应当对在校就读的未成年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9.【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章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10.【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或者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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