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电中指南 中专招生 资讯动态 综合辅导 政策公告

2022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课后练习题二

1.甲、乙、丙三人共同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丁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乙和丙获知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合伙企业利益,即向丁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因为该合伙企业内部规定,任何合伙人不得单独与第三人签订代销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如果丁公司不知道该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该合同无效

B.如果丁公司不知道该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该合同有效

C.如果丁公司知道该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该合伙企业应承担因不执行合同给丁公司造成的损失

D.如果丁公司知道该合伙企业的内部规定,该合伙企业不应承担因不执行合同给丁公司造成的损失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1)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内部限制必须以第三人知道这一情况为条件,否则,该内部限制不对该第三人发生抗辩力。(2)当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时,合伙企业不能因为有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而拒绝向善意第三人承担责任。

2.甲、乙、丙、丁共同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下列有关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经乙、丙、丁同意,甲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B.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即使甲、乙均不同意,丁也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C.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乙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D.合伙协议可以约定,未经2个以上合伙人同意,丙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对普通合伙人的规定,不适用于有限合伙人。所以A项正确、C项错误,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企业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项BD正确。

3.某普通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可以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决议而被除名的情形有( )。

A.甲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B.乙合伙人尚有部分出资尚未缴付

C.丙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丁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的同时参加了另一同类营业的合伙组织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B中,乙尚有部分出资未缴付并不违反《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选项C中,丙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应导致丙当然退伙,属当然退伙的情形,而不属于除名的情形。选项D中,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所以丁的行为属于“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属于除名。

4.申请人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的相关文件有( )。

A.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B.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C.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D.经营场所证明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申请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有:①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②合伙协议书;③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④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⑤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⑥经营场所证明;⑦其他法定的证明文件。

5.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丁单独执行企业事务。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有( )。

A.该合伙企业在设立申请时,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委托丁执行企业事务的委托书

B.丁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

C.丁向甲转让丁在该合伙企业中的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乙、丙二人

D.甲、乙、丙无权检查丁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不执行企业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事务执行情况,因此选项D错误。

6.甲、乙、丙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约定损益的分配和分担比例为4∶3∶3。该企业欠丁5万元,无力清偿。债权人丁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A.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1.5万元、1.5万元

B.要求甲、乙、丙分别清偿2万元、2万元、1万元

C.要求甲、乙分别清偿2万元、3万元

D.要求甲清偿5万元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债权人可以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偿。

7.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主要包括的内容有( )。

A.合伙企业的公共积累资金

B.合伙企业未分配的盈余

C.合伙企业债权

D.合伙企业取得的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题目的四个选项均属于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8.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形式有( )。

A.有限合伙

B.无限合伙

C.普通合伙

D.个人合伙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合伙形式有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两种。




   >>学课在线网课试听.报名        >>学课在线智能题库.模拟做题       >>直播课程       >>录播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初级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执业药师

中级会计师

二级建造师

护士资格证

注册会计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

健康管理师

经济师考试

监理工程师

考研辅导课

银行从业

安全工程师

自考课程

基金从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

心理咨询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公共营养师

社会工作者

消防设施操作员

保育员

教师资格证

成人高考

育婴师

公务员培训

文职培训

英语四六级

计算机软考
养老护理员
税务师培训

房产经纪人
咨询工程师

其它课程>>



重要提醒!!内容中联系方式并非本站联系方式,报名咨询的学员请与下面最新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咨询报名-以免损失!
>>长期招聘兼职招生代理人员,项目合作,团报优惠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我们 >>咨询:13312524700(可加微信)。

昆明学历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3312528471 赖老师、钱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云南地州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7787865775 冯老师、 王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总部报名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莲花财富中心10楼;网课试听:ke.xuekaocn.cn   点击这里立即咨询我们



地州分校:   大理分校   丽江分校   迪庆分校   怒江分校   红河分校   临沧分校   玉溪分校   文山分校   保山分校   德宏分校   昭通分校   普洱分校   版纳分校 【各地州学员请加老师微信咨询报名,电话(微信):133-1252-4700】;2021年云南省成人高考>>立即报名



职业技能考证: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茶艺师等更多>◆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微信)点击这里咨询我们  

公考培训咨询:◆国考云南省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面授培训,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 (微信)点击这里立即咨询我们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学课在线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学课在线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学课在线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1536696595,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