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报考指南 报名.资讯 培训辅导 准考证.成绩 模拟试题 领证.注册.政策

沈阳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沈阳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动态调整,请应试人员持续关注)

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于11月19日至20日举行。为保障广大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根据当前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应试人员参加考试的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应试人员务必充分知晓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准备事项

(一)主动了解疫情管控措施,配合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属地及沈阳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随时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国家和省市卫生健康委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充分了解沈阳市对域外来(返)沈人员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积极配合考点学校做好考试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建议所有应试人员在考试日前7天返回沈阳市内,域外来(返)沈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预留充足的时间,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控而无法参加考试。

(二)确保“辽事通”或“盛事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正常

应试人员须于考试日前7天完成“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或“盛事通”APP),并持续关注“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

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通过“辽事通”或“盛事通”的“健康信息”“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盛事通”健康码为非绿码的,要在考前通过12345市民热线或居住地社区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完成转码。

(三)考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日前7日内有境内低、中、高风险地区、前10日内有港澳台地区或境外旅居史的人员;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等因疫情防控要求被隔离管控的人员;

3.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

4.依据沈阳市或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具体范围可查询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以及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官网、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属地疫情管控措施);

5.不能按沈阳市防疫政策和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6.“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者;

7.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未提供三级甲等医院明确医学诊断证明,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者。

存在以上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应试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处理,一切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前做好自我防护

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沈阳市现行域外来(返)沈人员管理规定: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有中低风险区旅居史、近7天内来自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来(返)沈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7天内域外非风险区的来(返)沈人员在抵沈后,实施“5天5检+健康监测”的管控措施。

域外来(返)沈人员抵沈前要下载“盛事通”APP、微信小程序搜索“盛事通”或扫描“抵沈人员主动报备”二维码,向社区和单位完成自主双报备,配合做好“落地检”,以及按风险地区等级要求分类落实疫情管控措施。

应试人员避免考试日前7天内有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旅居史、接触史;避免考试日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行史、居住史;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人员、近期国(境)外返回人员接触;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外出;在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建议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应试人员接种新冠疫苗和新冠疫苗加强针。

(五)提前备好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或电子版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和核酸检测地点。

2.应试人员(不属于“考试当天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者”)应提供本人考试入场前48小时内沈阳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跨省或跨市(沈阳市以外旅居史或行程)的应试人员,需严格落实出发地和沈阳市的核酸检测相关要求,应提供本人考试入场前5天连续5次沈阳市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每连续两次核酸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行下载保存备查,历史记录可以通过“支付宝”健康码进入“辽宁省核酸检测结果”查询。切记“用码记录”不能代替“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应试人员根据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核酸检测报告所需时间等,合理安排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报告时间、核酸检测的地点符合防疫要求(可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测),避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要求

(一)应试人员要把握好时间并做好个人防护

1.应试人员每场考试前,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口防疫检测通道前有序排队,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5米以上间隔距离,提前做好入场要件核验准备,自觉遵守秩序,配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迟到责任自负。

2.应试人员前往考点时要加强途中防护,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二)应试人员进入考点须核验的材料及相关事项

1.核验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纸质准考证;

(3)“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绿码);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

(5)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见上文“提前备好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考试日前7天内,有沈阳市以外旅居史或行程的应试人员(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记录为准),还应提供《(沈阳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

2.相关事项:

(1)应试人员要主动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测温。经现场核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沈阳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均符合要求,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扫描考点学校“场所码”,方可进入考点学校

(2)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须服从考试现场指挥,配合组考疫情防控工作

1.应试人员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消毒纸巾、一次性手套,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应佩戴口罩。

2.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进出考点考场、如厕时要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近距离交流;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副主考评估研判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可按照考试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

3.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按照考试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4.应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不配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沈阳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和《(沈阳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提前打印准考证并做好相应准备。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即视为阅知并认同告知书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6.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应试人员密切关注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通告,保持报名注册用的手机号码畅通。

附件:沈阳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来源:http://www.sysksy.cn/ksdt/ksdt/202211/t20221109_4329578.html


   >>学课在线网课试听.报名        >>学课在线智能题库.模拟做题       >>直播课程       >>录播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初级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执业药师

中级会计师

二级建造师

护士资格证

注册会计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

健康管理师

经济师考试

监理工程师

考研辅导课

银行从业

安全工程师

自考课程

基金从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

心理咨询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公共营养师

社会工作者

消防设施操作员

保育员

教师资格证

成人高考

育婴师

公务员培训

文职培训

英语四六级

计算机软考
养老护理员
税务师培训

房产经纪人
咨询工程师

其它课程>>



重要提醒!!内容中联系方式并非本站联系方式,报名咨询的学员请与下面最新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咨询报名-以免损失!
>>长期招聘兼职招生代理人员,项目合作,团报优惠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我们 >>咨询:13312524700(可加微信)。

昆明学历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3312528471 赖老师、钱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云南地州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7787865775 冯老师、 王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总部报名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莲花财富中心10楼;网课试听:ke.xuekaocn.cn   点击这里立即咨询我们



地州分校:   大理分校   丽江分校   迪庆分校   怒江分校   红河分校   临沧分校   玉溪分校   文山分校   保山分校   德宏分校   昭通分校   普洱分校   版纳分校 【各地州学员请加老师微信咨询报名,电话(微信):133-1252-4700】;2021年云南省成人高考>>立即报名



职业技能考证: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茶艺师等更多>◆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微信)点击这里咨询我们  

公考培训咨询:◆国考云南省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面授培训,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 (微信)点击这里立即咨询我们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学课在线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学课在线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学课在线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1536696595,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