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要求,笔试成绩公示期已结束,现将开展资格复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公告规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2023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按规定比例进行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1:3比例的,该岗位裁减。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5月23日(周二)(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资格复审地点:昆明市呈贡区大学城万青路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远楼611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学历学位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原件和一套复印件),因所提供的材料问题导致复审不能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复审材料如有疑问,请提前联系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四、资格复审要求
(一)考生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交所要求的材料原件,承诺其真实性,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资格审核人员严格按岗位条件审核考生所提供材料,确认材料的真实、准确并复印存档,提出审核意见并登记结果。
(三)对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予以通过,在其准考证原件上加盖复审通过公章。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不予通过,并当场说明理由。考生必须凭加盖复审通过公章的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等后续环节,遗失不再补办,也不得参加后续环节,请妥善保管。
(四)复审未通过考生,可在当天对审核材料进行补充。若补充材料证明考生符合岗位条件,则考生可以通过资格复审。逾期未补充材料的,不再接受考生提供的补充材料,该岗位正常进行递补。
五、纪律要求
(一)考生须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审核过程中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资格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核,不得予以岗位条件无关的理由给予考生不通过,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考生发现招聘工作人员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可以拨打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处电话进行举报。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871-65926687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处电话:0871-65926668
附件:1.2023年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复审人员名单
来源:http://www.ynjtc.edu.cn/info/1051/76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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