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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社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公告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

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资格复审、面试及体检等后续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报名参加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详见《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9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未按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红河州政务服务局一楼州人才服务中心招聘大厅。具体地址:蒙自市振兴路红河政务服务大楼(州车管所对面)。

(四)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

1.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3.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白底五分照电子版。

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五)审核确认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签字。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考生持有,作为参加面试、体检等后续招聘环节的一项证明材料,一联由审核单位留存。资格复审确认表由审核单位留存。

二、面试

(一)面试人员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并领取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试采取“专业知识(写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储备和专业能力、写作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1.专业知识(写作能力)测试: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抽签确定考号,并安排进入相应考场进行专业知识(写作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结束后,按考生测试成绩的高低,以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若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

2.结构化面试:进入结构化面试的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知识(写作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3日14:00—16:00。

地点: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四号教学楼七楼考试中心(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教园区内)。

需带材料: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铅笔、橡皮、中性笔等文具。

2.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4日13:30。

地点: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四号教学楼七楼考试中心(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教园区内)

需带材料: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

(四)面试计分办法及面试成绩公布方式

1.面试计分办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总成绩=专业能力(写作能力)100分×60%+结构化面试成绩100分×40%。按考官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面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2位数。如出现面试总成绩并列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2.面试成绩公布方式。专业知识能力(写作能力)测试结束后,成绩在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四号教学楼一楼张榜公布并电话通知考生;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分数,面试总成绩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布。

(五)考生纪律

1.请参加专业知识(写作能力)测试的考生,务必根据测试时间,于9月23日13:30以前到达测试地点,14:00后考点将进行封闭管理,未按时到达考点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进入结构化面试的考生,务必于9月24日13:30准时到达面试地点并进行抽签,14:00后考点将进行封闭管理,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与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严禁在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4.在面试过程中不得提及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信息;

5.不能携带与面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不能在考生题本上做任何记录,面试结束时,不得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6.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返回候考室,在候分室等候;考生要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擅自行动;

7.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六)其他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2.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将邀请监督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3.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的畅通,若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通信不畅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安排

(一)体检对象

在面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23年9月26日上午8:00,进入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当天上午8:00前到达体检中心一楼大厅集中,由用人单位组织考生进行体检,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地点

云南省滇南中心医院(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地址: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大道与上海路交叉口上海路向南行100米处。

(四)考生需带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黑色签字笔。

(五)体检标准及费用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六)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要将个人疾病史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2.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不能漏项,以免影响录取。

3.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须空腹。

5.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提前告知招录机关。

6.尿标本留取注意事项:

①留取清洁中段尿;若为月经期女性,在留取尿标本前告知导检医护人员进行标记。

②体检前3天避免服用影响氯胺酮、甲基安非他明检测的药物:百服宁、泰诺、白加黑、康泰克、复方桔梗氯化铵口服液等,简单判断既药物成分中有“麻黄”字样的药物。

③体检前3天避免服用影响吗啡检测的药物:急支糖浆、半夏露、联邦止咳露、复方甘草片、雷尼替丁等。简单判断既药物成分中有“阿片、吗啡”字样的药物。

④体检前3天避免服用影响尿毒品检测的食物:槟榔、火锅、麻辣烫、鸡公煲等。

⑤若摄入其他物质后对检测结果有疑问,请咨询招录机关。

7.经期及怀孕者提前与前台工作人员说明。

8.体检中心为体检者免费提供营养早餐,但须在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行。

9.需要复检者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0.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11.禁止替检,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档案转递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档案转到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请到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办理。

五、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六、本公告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0873-3732041、3732546

通讯地址: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州政府大楼C区421室

附件: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5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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