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教育厅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现将我省2012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条件
户籍在我省,身体健康,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具备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母语非汉语者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应参加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 认定机构
各州(地、市)教育行政部门为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三、 认定时间及程序
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方式为网上申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须提前准备好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超过20KB、背景为淡蓝色、红色或白色、类型为.jpg的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照片电子文件,在4月15日至4月30日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栏目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申请资料。网上注册成功后,根据认定机构在网上注意事项中的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各认定机构于7月1日前对申请教师资格者作出认定结论,并于7月30日前对符合认定条件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0971—6310741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重要提醒!!内容中联系方式并非本站联系方式,报名咨询的学员请与下面最新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咨询报名-以免损失!
>>长期招聘兼职招生代理人员,项目合作,团报优惠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我们 >>咨询:13312524700(可加微信)。
云南地州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7787865775 冯老师、 王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
总部报名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莲花财富中心10楼;网课试听:ke.xuekaocn.cn
地州分校: 大理分校 丽江分校 迪庆分校 怒江分校 红河分校 临沧分校 玉溪分校 文山分校 保山分校 德宏分校 昭通分校 普洱分校 版纳分校 【各地州学员请加老师微信咨询报名,电话(微信):133-1252-4700】;【2021年云南省成人高考>>立即报名】
职业技能考证: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茶艺师等更多>◆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微信)
公考培训咨询:◆国考云南省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面授培训,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