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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复习指导:税收法律责任概述

 

2012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六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三、税收法律责任概述

行政责任

行政处分

对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公务员: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类

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其他

刑事责任

 

  多项选择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偷税行为的有()。

  A.隐匿财产,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税款

  B.擅自销毁账簿,不缴应纳税款

  C.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少缴应纳税款

  D.隐匿账簿、凭证,少缴应纳税款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收法律责任。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中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偷税行为属于一种比较严重的税收违法行为。  

  ◎纳税人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A.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B. 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C. 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D. 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收法律责任。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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