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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招考频道:2014年云南省各类成人学校招生报考材料

成人高考考生报名须知

各位成人高考考生,你们好!
  欢迎报名参加2014年云南省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在报名前,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并在以后的报名、考试中认真履行。
1、报名前请详细阅读 《云南省2014年成人高等学校、成人 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生网上报名办法》,并在报名过程中遵照执行。
2、报考各类成人高校的考生请认真阅读各类招生简章。报考前了解照顾条件,确认时及时提供所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任何照顾手续过后一律不补办。
3、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进行二代身份证读卡验证,正确填写二代身份证号码 (军人必须填写身份有效证件号),无身份证者,不予报名。身份证号码出错,将会影响考生在教育部电子注册,导致考生不能领取毕业证,请考生认真准确填写本人身份证号。
4、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和通信地址,以免影响本人的录取和投寄录取通知书。
5、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提供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教育部验证,如果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及毕业证书编号与教育部数据不符合,教育部不予电子注册,考生将被清退,取消其录取资格。提供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虚假的毕业证书的考生,一旦被清退,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6、按教育部、卫生部规定,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确认时请考生持相应证书及所在县 (市、区)卫生局出具认证的书面证明,到县 (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履行报名确认手续: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从事卫、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7、参加2014年云南省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仔细阅读 《考试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报考规定后,在报名信息确认表的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名。一旦报考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将被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并作出相应处罚。
8、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安厅 《关于在国家教育考试中加强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云教办 〔2010〕50号),成人高考考生进入考场时,将实行安全检查。考生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在考场人口处主动接受安检,安检完毕,考生进入考场。监考员还须对考生进行舞弊器材的相关检查和检测。考生应自觉将考试需要以外的物品存放在小件物品寄存处,考试结束后取出。考生通过安检及检测后,方可进入考场。
9、参加各类成人高考的考生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 (如手机及其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金属制品等物品进入考场。身上装有特殊器械 (如医疗器械等)的考生须到医院开具证明。考生不得携带包括手表在内的计时工具进入考场。携带各种通讯工具 (如手机及其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进入考场的一律认定为作弊,当次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将违规事实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云南省2014年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生网上报名办法
  云南省2014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先由考生上网填报考生的基本信息,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确认点确认和填报报考院校志愿。考生报名时,请按下列步骤操作:
一、查询成人高考政策规定
  2014年9月1日开始,报考成人高校的考生,可登陆云南招考频道 (wwwynzscn)查询各类成人高校招生简章、考试时间、考试科目、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条件及有关规定。有疑难问题的,及时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咨询。其中要特别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一)了解成人高考的层次
  成人高考招生有四个层次:专科起点升本科 (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 (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 (简称高起专)、中专。其中,专升本是指已经取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本科专业学习;高起本指高中毕业、中专毕业的考生报考本科专业学习;高起专指高中毕业、中专毕业和同等学历 (具有相当于高中水平)的考生报考专科专业学习;中专是指初中毕业和高中毕业的考生报考中专专业学习。不同层次的招生有不同类别的招生简章,应有针对性地查看。
  (二)了解学习形式
  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招生有三种学习形式:脱产、业余、函授,其中业余包含了半脱产和夜大。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学习形式,选业余的,要向学校咨询清楚,是半脱产还是夜大;避免学习与工作时间冲突。
  (三)了解招生科类
  成人高考科类较多,不同层次有不同的科类;不同科类对应的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也不同。考生要了解清楚所报考专业属于哪个科类。
  (四)了解报考照顾条件
  报考前了解照顾条件 (各层次的照顾条件详见 《云南省2014年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招生简章》“照顾录取”),以便确认时及时提供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避免应该享受的照顾没享受,也避免多次往返报名。

二、主要操作流程及其注意事项
  考生在充分了解成人高考报名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于2014年9月1日开始登陆云南招考频道 (www.ynzs.cn),点击 “进入工作网”注册报名。9月9日至9月16日到所选择的报名确认点进行报名确认。
(一)报名方法
  第一步,进行用户注册。登陆 “云南招考频道” 网站后,点击 “进入工作网”,“考生免费注册”显示责任声明,确定后进入注册页面,考生进行注册。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由考生 自定,二代身份证是报考信息必填内容,无身份证者不予报名,身份证号码出错、报考专升本的毕业证及毕业证编号与教育部数据不一致的,教育部不予电子注册,并取消录取资格。用户类型选 “成人高考考生”,确认点可以选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口所在地招考机构,以就近方便考试为原则。点击 “确认”,注册完成。
  第二步,录入报考信息。注册成功后,进入 “报名管理系统”页面,要求考生:
  1、查看公告。各州 (市)招考机构将发布对考生报名的要 求和注意事项,如:考生确认点选择办法、领取准考证时间等。同时可进行 “密码”修改操作。
  2、录入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点击 “考生报名”进入信息 录入页面,依下列顺序操作:
  (1)核对 “考生标签”。“县区”、“确认点”与公告不符的要进行修改。确认点及其他注册信息修改后,注册信息 自动更新。
  (2)录入 “考生报名”信息。所有内容必须认真、如实录入,其中 “查询密码”是供考生查询成绩信息、录取信息及补报志愿用的,考生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
  (3)志愿选择。在第一志愿栏有 “志愿选择”点,点击后进入下一页面,显示有 “2014年在云南省成人招生的所有学校和专业”,考生可设定检索条件检索,考生选定要报考的专业后, 点击所选专业后的选择标识选择标志,再点击专业列表上端的“确定”按钮,志愿选择完成。
  (4)核对查看报名信息。志愿选择完成后,系统自动返回考生报名信息页面,若发现错误,在本页面修改,然后点 “保存”,信息录入完成。考生也可以在保存后,返回上级菜单,点击 “报名信息查看”功能查看、打印报名信息。
  第三步,确认、照相。考生在网上完成报名信息录入后,9月9日至9月 16日,考生本人到注册时所选确认点确认。确认时,必须提供注册用户名、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进行二代身份证读卡验证,专升本考生须提供专科或专科以上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照顾条件的,必须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医学类考生要提供卫生管理部门的报考审批表及相应资格证。确认时,要采集考生本人照片,考生拍照后,由确认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要认真核对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报考回执由考生保管,确认表背面粘贴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专升本、高起本、专科符合免试条件的,报名手续完成后必须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合格后方可免试入学。考生要认真核对自己的信息 (特别是身份证号码),核查无误后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后,考生报名完成。
(二)注意事项
  1、考生要如实录入,签字前要认真核对。考生信息一经确认,将作为考试、录取及教育部注册信息,未经省招生考试院批准,不得修改。
  2、考生注册信息和查询密码要牢记,并妥善保管,不要轻易泄露。如果密码遗忘,可以到所属确认点申请更改。
  3、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技术问题和招生管理规定问题,请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咨询;院校办学方式及专业方面的问题,请向学校咨询。
  4、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二代身份证号 (军人须填军人身份有效证件号),无身份证者,不予报名。身份证号码出错、报考专升本毕业证编号与教育部数据不一致的,教育部不予电子注册,将导致考生不能领取毕业证。
  5、报考艺术院校艺术类的考生请及时与所报学校联系,确认艺术专业加试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艺术专业加试。
  6、考生于11月底,到报名确认点领取考试成绩通知单,过时一律不予补发。
  7、考生补报志愿的时间另行通知,或12月底查阅 “云南招考频道”(www.ynzs.cn)。


云南省2014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 (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并选用脱产、业余或函授形式进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二)招生计划
  今年将全面实行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办法和分省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以办学条件为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编制体系。符合招生条件的成人高校按规定先编制分省招生专业目录 (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考生根据招生学校的专业目录进行报名和填报志愿;教育部参照各省的报名情况确定各省和有关中央部门所属成人高校的年度招生规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中央部门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招生规模,参照各校生源情况,组织所属成人高校编制分省专业招生计划。待正式纳入国家2014年成人高等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录取。凡未列入2014年国家成人高等教育事业计划的学校,不得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自行招生的院校,国家不承认其颁发的学历***。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业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符合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5、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本科和专科层次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凭所在县 (市、区)卫生局出具认证的书面证明和持相应的专业证书到县 (市、区)招考机构履行报名手续。
  6、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须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不再免试入学。
  7、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云南省公安机关核发的 《外国人永久居住证》或 《外侨居留证》,可在省招考院指定的地点报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而坚持不改者;
  2、凡毕业后能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的在校生 (符合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的应届生除外);
  3、触犯刑律而受到处罚的服刑者。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云南省2014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 报名。
  2、报名的基本流程为:第一步,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 (http://www.ynzs.cn)进入 “云南招考频道”,点击“进入工作网”注册,用户类型选 “成人高考考生”。考生需如实填写自己的报名信息;二代身份证是报考信息必填内容,无身份证者不予报名 (军人须有军人身份的有效证件),身份证号码出错,教育部不予电子注册;第二步,考生根据网页上发布的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确认,考生通过现场确认后即为报名成功。
  3、考生在选择确认点后,只能到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填报报考院校志愿,并到由确认点所属州、市、县(区)招考机构安排的考点及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以前,均可无限制地登陆网站修改本人报名信息。确认时只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5、考生所在地网报确有困难的考生,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招考机构现场网报及确认。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至9月16日 (双休日照常进行)9月 1日开始网上填报个人基本信息,9月9日开始现场确认。在此期间内,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的考生和集体报名单位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三)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考生必须本人在报名点确认有关信息及电子照像,所有信息均须由报考者本人认真核对自己填写的各项信息内容,核对准确无误后在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签字确认。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附有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考的有关规定,以及考试违纪作弊处理的有关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33号),一旦报考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将被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并进行相应处罚。考生认真了解有关规定后,须在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当年无招生计划的办学单位一律不得办理确认手续。

(四)报名费
  考生报名时,报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考生报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五)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交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证明各一份。符合照顾条件的少数民族和年满25周岁及以上年龄的考生,须交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必须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 《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照顾条件的,将其证书复印件和证明粘贴在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背面的位置。

(六)照顾手续一律不予补办。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升本科:
  理工类 (含体育、艺术、外语)考语文、数学 (理工类)、英语、理化 (物理、化学综合)四科 (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英语考试成绩将单独划线)。文史类 (含财经、政法、外语、艺术、体育)考语文、数学 (文史类)、英语、史地 (历史、地理综合)四科 (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英语考试成绩将单独划线)。

2、高中起点专科
  理工类 (含体育、艺术、外语)考语文、数学 (理工类)、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科 (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外语专业的英语考试成绩将单独划线录取)。
  文史类 (含财经、政法、外语、艺术、体育)考语文、数学 (文史类)、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科 (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外语专业的英语考试成绩将单独划线录取)。
  中、西医类考语文、数学 (理工类)、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科。
  以上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某些专业需加试其它科目,由学校或其主管部门决定并组织命题、考试。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人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二)命题及命题范围
  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除专科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命题外,其它科目均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报考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考生,均需参加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的考试。
  语文、数学、史地、理化、英语考试按教育部颁布的 《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 (2011年版)命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编写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014年版)考试用书命题。所有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

  考试试卷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计算机网上阅卷。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11月底请到报名确认的所在地招考机构领取成绩通知单,过时一律不予补发。若考生对其考试成绩有疑惑,可在通知考试成绩后半月以内 (时间以省招考院发出成绩通知单为准),向所在州、市招考机构申办查询手续,由省招考院组织试卷查阅,并由所在州、市招考机构将查阅结果通知本人。

五、填报志愿

  报考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考生只填报一个志愿。
  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符合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遵循专业对口的原则。凡填报不符合招生学校及专业、招生范围的志愿一律无效。考生填报志愿后不得更改。
  考生补报志愿的时间另行通知,或 12月底查阅 “云南招考频道”(www.ynzs.cn)。

六、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按需培养、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德、智、体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切实保证新生入学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本科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拟定报教育部审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省招考院在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学校或专业的招生计划确定学校或专业的录取分数线。体育、艺术各专业,高中起点升本、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我省高中起点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史论、编导专业不低于90%。
  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一律不得招收试读生、超前生、旁听生和单科生,违者追究责任者及学校领导责任。
(一)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领导和组织,按照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由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招生学校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后的新生录取名单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寄送考生本人,不得由他人转交。委托培养单位可以根据考生考试情况,向招生学校提出调整生源计划的意见,但不参与录取工作。

(二)照顾录取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同时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本人申请,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招生学校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可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1)获得国务院命名的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 ‘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 《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 (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级成人高校招生机构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凭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职 (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和相关考核合格证,考生本人申请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可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
  (1)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凭 《士兵退役证》(普通高职 〈专科〉毕业后入伍的);
  (2)参加 “三支一扶”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人员,服务期满凭省级 “三支一扶”办公室颁发的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合格证书》;
  (3)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凭全国或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并获金、银、铜奖之一;
  (4)参加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凭 《云南省特岗教师转聘为在编教师审批表》;
  (5)参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人员,任期完成,凭省级部门颁发的 《合格证》。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 (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 (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
  (1)获得地级以上 (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 (工作)者及科技进步 (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组织授予的 “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6)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 (所在地是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 (工作)者。
  (8)在野外、井下、监所 (监狱、劳改队、劳教所、少管所)、远洋第一线从事采伐、农垦、地质、水利 (农水、农电、防汛、水保、水管、施工、水文、移民)、采矿、勘探、测绘、远洋运输、殡葬和社会福利 (孤儿、弃婴、残疾人、老年人、伤残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人护理)工作,报考对口专业的考生(须主管部门出示证明材料)。
  (9)年满25周岁 (1990年2月28日以前出生)的在职、从业人员。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以照顾10分。
  (1)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
  (2)高寒山区中小学教师。
  (3)户口在云南省的少数民族考生。
  (4)获得县人民政府 (党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 (先进)教师、模范 (优秀)党员称号者。
  (5)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 (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6、复员、转业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7、上述照顾不累计加分。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即须交验获奖证书、身份证 等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办理照顾手续。

(三)征集志愿录取
  1、第一次录取时所报志愿学校和专业满额而落选的考生,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补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对口专业。征集志愿时 间 另 行 通 知,或 12月 底 查 阅 “云 南 招 考 频 道”(www.ynzs.cn)。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及专业,由省招生考试院另行公布。
  2、凡需要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时概不受理。
  3、以下考生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1)已按本人所报志愿录取到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考生。
  (2)报名时未交验相应照顾证明和证件,后来又要求补办照顾手续的考生。
  (3)不符合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七、切实加强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为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认真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报名、政审、考试、评卷、登分、录取等各个环节出现的违纪、舞弊事件,必须认真查处,追究责任,并按党纪、政纪、国法处理。对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对违反招生管理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依照教育部颁布的33号令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八、确保信息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生个人隐私信息的保密,严格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家教育考试考生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云招考传 〔2012〕54号)、《云南省招生考试电子信息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工作,确保招生考试信息安全。
  信息安全工作,必须由主要领导负责,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措施落实,责任到人。对玩忽职守,造成信息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云南省2014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凡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专科起点本科班(以下简称 “专升本”),需经批准纳入2014年国家成人高等教育事业计划方可进行招生。考生须参加由国家教育部组织的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专科起点升本科招收在职、从业人员。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具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三沟通”班毕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省内院校的专升本专业,报省外院校后果自负。
  3、报考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考生报名确认时需凭所在县 (市、区)卫生局出具认证的书面证明和持相应的专业证书,到县 (市、区)招考机构履行报名手续。
  4、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凭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职 (专科)毕业证书、二代身份证和相关考核合格证,本人申请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可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
  (1)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凭 《士兵退役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再入伍的);
  (2)参加 “三支一扶”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人(员,服务期满凭省级 “三支一扶”办公室颁发的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合格证书》;
  (3)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凭全国或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并获金、银、铜奖之一者;
  (4)参加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凭 《云南省特岗教师转聘为在编教师审批表》;
  (5)参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人员,任期完成,凭省级部门颁发的 《合格证》。
  5、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所在省(区、市)公安机关核发的 《外国人永久居住证》或 《外侨居留证》,可在省招考院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专升本考生的国外专科及以上学历,必须经省教育厅及相关部门认证方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经教育而坚持不改者;
  2、没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3、触犯刑律而受到处罚的服刑者。


三、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时间
  2014年9月1日至9月16日,9月1日开始网上填报报名信息,9月9日开始在各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双休日照常进行)


(二)报名方式
  1、2014年云南省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统一在网络上进行。

  2、报名的基本流程为:第一步,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 (http://www.ynzs.cn)进入 “云南招考频道”,点击“进入工作网”注册,用户类型选 “成人高考考生”。考生需如实填写自己的报名信息,二代身份证是报考信息必填内容,无身份证者不予报名 (军人须有军人身份有效证件)。身份证号码出错、毕业证及毕业证编号与教育部数据不一致的,报考专升本的必须如实填写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编号,教育部不予电子注册;第二步,考生根据网页上发布的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确认,考生通过确认后即为报名成功。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确认点后,只能到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填报报考院校志愿,并到确认点所属州、市、县 (区)招考机构安排的考点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以前,均可无限制地登陆网站修改本人报名信息。确认时只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5、考生所在地网报确有困难的考生,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招考机构现场网报及确认。
  6、考生必须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认真核对,并阅读相关规定后,确认无误后签名。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三)报名手续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报名点办理确认手续。
  2、专升本考生在报名点确认时,必须交验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州、市招考机构要严格把关,加强毕业证书的审核,经审核后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必须签上审核人的姓名并加盖公章,并粘贴在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的背面。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进行复查。所有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必须经教育部审核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经教育部审核后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有问题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3、考生必须本人在报名点确认有关信息及电子照像,所有信息均须由报考者本人认真核对自己填写的各项信息内容,认定准确无误后,在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名确认。
  4、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附有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考的有关规定,以及考试违纪作弊处理的有关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一旦报考中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将被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考认真了解有关规定后,须在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字。
  5、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考生报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6、符合照顾条件 (按照 《云南省2014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招生简章》 中,录取部分中 “照顾录取”条款执行)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各—份。符合照顾条件的少数民族和年满25周岁及以上年龄的考生,必须交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必须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 《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照顾条件的,将其证书复印件和证明粘贴在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背面的位置。
  7、照顾手续一律不予补办。

(四)命题范围
  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试范围,其命题范围不超出由教育部颁布的 《专科起点本科班各科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规定的内容。加试科目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其命题范围不超出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编,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复习用书(2014年版)。艺术类的专业课艺术科(钢琴、声乐、视唱练耳、素描、色彩、创作)考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每科全国统考科目考试时间为 150分钟,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各科满分为150分。

(五)考试科目
  专科起点升本科统考科目按学科门类设置,考试科目均为两门公共课、一门专业基础课、一门加试科目。

  专科起点升本科各类考试科目如下:
  1、文史中医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大学语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艺术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艺术概论、专业课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
  3、理工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4、经管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5、法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民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6、教育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教育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7、农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8、医学 (中医学类、药学类除外)类考试科 目为:政治、英语、医学综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六)考试时间
  考试日期为 10月25日 (星期六),10月26日 (星期日),具体时间详见 “2014云南省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四、填报志愿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只填报一个志愿。
  考生填报的志愿须符合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遵循专业对口的原则。凡填报不符合招生学校、专业招生范围的志愿一律无效。考生填报志愿后不得更改。
  考生补报志愿的时间另行通知,或 12月底查阅 “云南招考频道”(www.ynzs.cn)。

五、录取
  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学校按照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规定,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照顾录取的相关事项按 《云南省2014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招生简章》的相关照顾录取的规定执行。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将进行专科毕业证复查,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取消入学资格等。
  所有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必须经过教育部审核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书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一切后果自负,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专升本招生考试的其它有关事项按 《云南省2014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4年云南省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云南省2014年各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班)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学校及招生计划
  凡按照国务院、教育部有关规定、经省教育厅或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专业学校、职工中等专业学校、普通中专学校举办的职工中专班、党校中专班、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函授学校及农业广播学校等。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学校,其招生计划应按有关规定,报省教育厅计划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委计划部门审查批准并纳入2014年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后,方能进行招生。自行招生的,国家不承认其颁发的学历***。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各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班),以招收初中毕业 (或同等学力)和高中毕业 (或同等学力)的人员为主。也可适当招收部分应届生,这部分学生可凭所在学校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2、需学习第二专业的在职中专、技校、职业高中的毕业生。
  3、招收的成人中专学生,毕业后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就业登记证。
  4、报考各类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班)的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5、符合上述条件,生活能自理,能坚持学习的残疾人也可以报考。


三、报名办法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1、云南省2014年各类成人学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2、报名的基本流程为:第一步,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 (http//www.ynzs.cn)进入 “云南招考频道”,点击“进入工作网”注册,用户类型选 “成人高考考生”。考生需如实填写自己的报名信息,二代身份证是报告信息必填内容,无身份证者不予报名 (军人须有军人身份有效证件)。第二步,考生根据网页上发布的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确认,考生通过确认后即为报名成功。
  3、考生在选择确认点后,只能到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和填报报考院校志愿。
  4、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以前,均可无限制地登陆网站修改本人报名信息。确认时只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5、考生所在地网报确有困难的考生,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招考机构现场网报及确认。
  6、考生必须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认真核对,并确认签名。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二)报名时间
  2014年9月1日至9月16日 (双休日照常进行)。9月1日开始网上报名,9月9日开始信息确认。

(三)报名手续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交验本人二代身份证、初中或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州、市招考机构要严格把关,加强毕业证和有关证明的审核,经审核后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必须签上审核人的姓名并加盖公章,粘贴在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的背面,否则省招考院不予办理录取手续。考生报名时必须认真核对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及电子照像。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50元,考生报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本人自理。

四、考试
  2014年云南省各类成人中专学校招生不实行招生统一考试,但必须经招生考试部门审验合格后,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者一律免试入学。

五、录取
  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学校按照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规定,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择优录取。

六、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班)招生考试的其它有关事项按 《云南省2014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高中起点升本、专科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节选) 
(教育部令第33号) 

  (2004年5月 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号发布,根据2012年 1月5日 《教育部关于修改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与国家教育考试工作的人员 (以下简称考试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实施,由经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面向社会公开、统一举行,其结果作为招收学历教育学生或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依据的测试活动。

第三条 对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认定与处理,适用本办法。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当公开公平、合法适当。

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或者本地区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有关考试的具体实施,依据本办法,负责对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二章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 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 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 (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 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 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考试规则 
  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遵守以下考试规则:
  一、考生在报名时应认真阅读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同意后签名。考试中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二、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考生凭 《准考证》和 《身份证》(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
  四、考生应积极配合安检员做好考试安检工作,通过安检的考生,才能进入考场考试。
  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钢笔、碳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 (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 (如手机及其他具有发送或接收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金属制品等物品进入考场。
  身上装有特殊器械 (如医疗器械等)的考生须到体检医院开证明 (装有心脏起搏器的考生可不参加安检,但必须详细记录考生情况备查)。
  严禁携带包括手表在内的计时工具进入考场。携带各种通讯工具 (如手机及其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进入考场的一律按考试作弊处理,当次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及其他用品等。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 《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并粘贴好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楚的答案、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
  七、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 (纸)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答题卡 (纸)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准在答卷、答题卡 (纸)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九、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答考生问
1、2014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具体报名时间是从哪天开始?
  答:2014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报名分为上网填报和确认两个阶段。从9月 1日至8日考生可以开始上网填报个人信息,9月9日至9月16日,考生可以到自己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确认及电子照像,并填报报考院校志愿。


2、具有普通高职 (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人员,怎样申请可免试进入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学习?
  答: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凭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职 (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和相关考核合格证,本人申请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可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
  (1)股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指普通高职 〈专科〉毕业后再入伍的退役士兵)凭 《士兵退役证》;
  (2)参加 “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人员服务期满,凭省级 “三支一扶”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合格证书》;
    (3)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凭全国或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并获金、银、铜奖之一;
  (4)参加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凭 《云南省特岗教师转聘为在编教师审批表》;
  (5)参加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人员,任期完成,凭省级部门颁发的 《合格证》。

3、2014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是否还招收脱产生?
  答:从2008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脱产学生,2014年同样不招收脱产学生。只有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 (开放大学)才能招收脱产学生。

4、报考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是否考试?
  答: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第二专业专科学历教育需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不再免试入学。

5、今年是否报考成人高校都须考英语?
  答:所有报考本科、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参加入学考试时均须应试英语,英语成绩将百分之百计入总分。报考英语专业的英语成绩将单独划线录取。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英语成绩必须达到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要求。

6、今年专科起点升本科和高中起点升专科考试科目是否变动?
  答: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1)专科升本科统考的科 目按学科门类设置统考科 目为:政治、外语和专业基础课、加考科目4门。各专业的具体考试科目请认真阅读 “2014年云南省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2)今年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加试科目统一为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科的考试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考试范围不超出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编写、由辽宁人民出版社出版的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014年版)考试指导用书,其它科 目参加全国统考。

7、今年报考西医类的条件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卫生部和教育部的规定: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本科和专科层次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考生报名确认时,需凭所在县 (市、区)卫生局出具认证的书面证明和持相应的专业证书,到县 (市、区)招考机构履行报名手续。

10、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者应具有什么样的学历?
  答: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
  省内 “三沟通”班毕业证的考生,只能报考省内院校的专升本专业,报考省外院校教育部不予认证,一切后果自负。

11、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是否要求与原所学专业一致?
  答:除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外,原则上不要求与原所学专业一致。但考生应本着从实际工作出发、学以致用的原则报考,报考者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专科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12、如何填报考生志愿?
  答:报考各类成人高校的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志愿。每个考生根据自己所报考的类别和层次,只能填报一个志愿。专业对口、学以致用是报考成人高校、成人中专的基本要求。填报志愿时,考生应根据自身条件和专业有不同的报考要求来选择自己所报的学校和专业。

13、今年考生考试答题方式有什么改变?
  答:今年成人招生考试评卷工作继续实行计算机网上阅卷,考生考试答题必须用2B铅笔和黑色碳素笔,严格按试卷要求规范地在答题卡上填涂和答题。

14、考生学习费用怎样缴纳?
  答:考生经录取入校后,每年学费均由就读学校按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予以收取。


云南省各州、市、县 (市、区)代码
0100昆明市
0102五华0103盘龙区0111官渡0112西山区0113东川区0121呈贡县0122晋宁县0123安宁市0124富民县0125宜良县0126石林县0127嵩民县0128禄劝县0129寻甸县

2100昭通市
2101昭阳2122鲁甸县2123巧家县2124盐津县2125大关县2126永善县2127缓江县2128镇雄县2129彝良县2130威信县2131水 富县

2200曲靖市
2201麒麟2221沾益县2223马龙县2224宣威市2225富源县2226罗平县2227师宗县2228陆良县2233会泽县

2300楚雄州
2301楚雄市2322双柏县2323牟定县2324南华县2325姚安县2326大姚县2327永仁县2328元谋县2329武定县2331禄丰县

2400玉溪市
2401红塔2422江川县2423澄江县2424通海县2425华宁县2426易门县2427峨山县2428新平县2429元江县

2500红河州
2501个旧市2522蒙自县2523屏边县2524建水县2525石屏县2526弥勒县2527泸西县2528元阳县2529红河县2530金平县2531绿春县2532河口县

2600文山州
2621文山县2622砚山县2623西畴县2624麻栗坡县2625马关县2626邱北县2627广南县2628富宁县

2700普洱市
2721翠云区2722普洱县2723墨江县2724景东县2725景谷县2726镇沅县2727江城县2728孟连县2729澜沧县2730西盟县

2800西双版纳州
2821景洪市2822勐海县2823勐腊县

2900大理州
2901大理市2922漾濞县2923祥云县2924宾川县2925弥渡县2926南涧县2927巍山县2928永平县2929云龙县2930洱源县2931剑川县2932鹤庆县

3000保山市
3001隆阳区3022施甸县3023腾冲县3024龙陵县3025昌宁县

3100德宏州
3101畹町县 3121潞西县 3122梁河县 3123盈江县 3124陇川县3125瑞丽市

3200丽江市
3202古城区3221玉龙县3222永胜县3223华坪县3224宁蒗县

3300怒江州
3321泸水县3323福贡县3324贡山县3325兰坪县

3400迪庆州
3421香格里拉县3422德钦县3423维西县

3500临沧市
3521临翔区3522凤庆县3523云县3524永德县3525镇康县3526双江县3527耿马县3528沧源县


云南省边疆县及执行边疆政策县名
一、边疆县 (25个)
  富宁、麻栗坡、马关、河口、金平、绿春、江城、孟连、西盟、澜沧、勐腊、景洪、勐海、耿马、沧源、镇康、腾冲、龙陵、潞西、瑞丽、盈江、陇川、畹町、福贡、贡 山、泸水、屏边。

二、执行边疆政策县 (8个)
  元阳、红河、双江、梁河、宁蒗、德钦、维西、香格里拉。

云南省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 (73个)
  镇雄县、巧家县、彝良县、禄劝县、澜沧县、西盟县、墨江县、江城县、富宁县、广南县、麻栗坡县、西畴县、南涧县、漾濞县、宁蒗县、贡山县、福贡县、维西县、德钦县、武定县、双江县、沧源县、元阳县、红河县、绿春县、屏边县、双柏县、寻甸县、会泽县、鲁甸县、永善县、马关县、镇沅县、云龙县、剑川县、龙陵县、泸水县、兰坪县、香格里拉县、云县、镇康县。东川区、昭通市、盐津县、大关县、绥江县、威信县、富源县、牟定县、南华县、姚安县、大姚县、永仁县、石屏县、泸西县、金平县、文山县、砚山县、丘北县、景东县、祥云县、宾川县、弥渡县、永平县、巍山县、洱源县、施甸县、腾冲县、昌宁县、凤庆县、永德县、临沧县、孟连县。


2014年云南省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答题卡书写规范规定 
  2014年云南省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实行网上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答题。为规范考生答题,现对考生答题要求作如下规定:
1、答题前,考生先将 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清楚,并在指定位置贴好条形码。要求考生认真核准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座位号、科目。

2、客观题、选择题,部分答题要求
  ●首先确认所发的答题卡类型是A卡还是B卡,考生必须严格按A卡或B卡答题顺序答题;
  ●必须使用2B铅笔进行填涂,修改时用橡皮擦擦干净,保持卡面清洁,严禁玷污;
  ●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填涂,正确填涂为 
错误填涂,如
     

3、主观题部分答题要求
  ●必须使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书写;
  ●严格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答题区域内答题,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
  ●需要修改时,用笔将错误作答划掉,然后在本题空白答题区域内答题;禁止使用涂改胶条,涂改液。

4、保持卡面清洁,禁止玷污,禁止折叠,禁止弄破。

5、考生答题时,必须按照本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答题,不按要求答题的考生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2014年云南省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答题卡书写规范规定》说明 
  为了更好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今年各类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所有科目的考试将全部采用网上评卷方式对考生试卷进行评阅。具体做法是:评卷教师不再接触考生的纸质试卷,而是采用专用扫描设备将考生答题卡扫描成图象进行评卷。考生在答题时,如果填涂、书写、答题等不规范,将会影响答题卡的扫描效果,进而有可能对教师阅卷甚至考生成绩造成影响。因此,需要对考生在客观选择题填涂规范、主观解答题书写用笔及答题注意事项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客观选择题用笔与填涂要求

  客观选择题部分不是由教师来判卷,而是由计算机 自动判卷。其原理是:采用红色光源对客观选择题填涂部分进行扫描,以获取考生填涂部分的原始图象,红色光源将把答题卡上红色或与红色相近的颜色的字迹或涂点过滤掉,而保留非红色的字迹或涂点,计算机再利用一套复杂程序进行自动判卷。为了能使计算机准确判断考生填涂信息,首先必须保证原始图象足够清晰、规范,图象不清晰、图象太小、图象偏斜等均会影响计算机自动判卷。因此,在客观选择题填涂部分,考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客观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进行填涂
  ●客观选择题部分禁止使用碳素笔、钢笔或圆珠笔进行填涂。
  2、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填涂
  ●必须按照正确填涂要求进行填涂,以保证涂点面积达到规定要求使计算机能正确识别。填涂面积过小,或过于偏斜,均导致计算机不能正确识别。比如与下面错误填涂示例相类似的填涂都是错误的;
  ●计算机依据涂点填涂黑度 (填涂深浅)的临界值来判断某选项是否填涂,如果填涂黑度小于该临界值,将被计算机认为没有填涂,相反,如果填涂黑度大于该临界值,将被计算机认为已经填涂。因此,在填涂黑度上和修改擦除时要特别注意。
正确填涂示范为 
错误填涂,如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正确填涂示范进行填涂;
  ●涂点大小以涂满小方框为准,见上面的 “正确填涂示范”;
  ●填涂应有一定的黑度,黑度以盖住印在答题卡上的字母为准,如果填涂太浅,可能会被计算机认为该选项没有填涂。

  3、修改时用橡皮擦擦干净
  ●计算机自动判卷程序对单项选择题的判卷算法是:计算机认为填涂较深的一个选项是考生的答案,但如果修改时未擦干净,可能会被计算机认为考生涂了两个选项,因而判为答错;
  ●计算机自动判卷程序对多项选择题的判卷算法是:计算机认为每一个被填涂的选项都是考生选择的答案,如果修改时擦不干净,将被计算机认为该选项也是考生选择的答案。因此,考生在对多项选择题填涂和修改时尤其要注意。

  4、保持卡面清洁,严禁墨水等物质玷污
  ●如果某个选项被墨水等物质玷污,将会被计算机认为该选项已被滇涂,给考生成绩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主观解答题书写要求
  主观解答题部分不是由教师在考生书写的纸质答题卡上直接判卷,而是利用专用扫描设备将考生的解答答案扫描成图象,教师在计算机屏幕上对考生解答答案的扫描图象进行判卷。为了使教师能准确判卷,必须保证原始扫描图象足够清晰,以再现考生原始答题风貌。因此,在主观解答题部分,考生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主观解答题部分的书写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
  ●采用红色光源主观解答题书写部分进行扫描,光源将把红色或与红色相近的颜色的字迹过滤掉,而保留非红色的字迹。因此,如果用浅颜色的笔书写,扫描出来的图象就浅,导致评卷教师看不清楚。
  2、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
  ●采用网上评卷,考生的答题卡经扫描后,每个小题以答题区域框为界,被切割成一个个独立的图象,评卷教师只能看到分配给该教师的答题区域以内的部分。如果不在规定的题号区域内答题,例如将21题答在其它题的答题区域,则评阅21题的评卷教师将看不到21题的答题情况,导致该题得分为零。如果书写答案超过该区域,则扫描设备扫描时无法将超出规定答题区外的书写答案加以扫描,这样,评卷教师所看到的考生答题图象是不完整的,势必会影响评卷成绩。比如:

          (图一:正确答案,考生图象完整)         
  (图二:错误作答)   
                 
(图三:错误作答,扫描后切割的图象不完整)

  3、注意每小题的答题空间的大小,以免规定的答题空间不够作答
  ●书写答案不得超过答题卡上规定的答题区域,如上面所示;
  ●不能因为空间不够或答错了用笔直接划掉,再用箭头指示 案在该小题规定答题区域以外的地方。因为教师看不到考生的纸质答题卡,也看不到一张完整的答题卡。每个评卷教师只能看到经扫描切割后某个小题规定答题区域内那一小块图像。

  4、主观解答题修改注意事项
  ●需要修改时,用笔将错误作答划掉,然后在本题空白答题区域内答题;禁止使用涂改胶条 (修正带)、涂改液;
  ●建议不要使用橡皮擦对书写的主观解答题答案进行修改,因为用橡皮擦容易造成大面积玷污,也容易将答题卡擦破;
  ●不得使用刀片在答题卡上刮除书写答案,因为刀片容易将答题卡刮破。

三、其他要求
  1、答题前,考生先将 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钢笔或碳素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清楚,并在指定位置贴好条形码。要求考生认真核准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座位号、科目。
  2、保持卡面清洁,禁止玷污,禁止折叠,禁止弄破。
  ●卡面如果被玷污、折叠或弄破均会影响答题卡的扫描图象效果,甚至导致无法扫描,给考生成绩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查看》》》2014年云南省成人高考简介、考生须知、报名时间、辅导班,成人高考大专、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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