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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201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

 厦门大学是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 1921 年创办的,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 “211 工程 ” 和 “ 985 工程 ” 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校 91 年来,学校秉承 “ 自强不息,止于至善 ” 的校训,积累了丰富的办学经验,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大学校园环绕厦门湾,依山傍海,风景秀丽,被誉为亚洲最美丽的大学之一。

  厦门大学地处中国大陆东南沿海,与香港、澳门比邻,与台湾隔海相望,在对港澳台交流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和难以替代的人文优势。我校招收的港澳台学生已涵盖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预科生等各个不同层次,目前在校港澳台学生 900 多名。我校已与港澳台地区的 30 多所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交流关系,通过校际学生交流项目、加强与港澳台大学师生互访、共同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等举措,扩大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为了更加科学地选拔优秀人才,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 2013 年在理工学院的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和和国家二级重点学科所属的一级学科试行博士招生“申请 - 考核制”选拔方式。试点学科如下: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海洋与地球学院 - 海洋科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物理与机电学院 - 物理学;数学科学学院 - 数学;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学。对于其它学院,我校继续实行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在入学考试阶段,初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等。在录取阶段,提高复试在总成绩中所占权重,扩大院系在博士选拔中的自主权,公平公正地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同时,改革导师招生培养模式,考生在报考阶段不需要确定导师,被录取后由导师组负责指导培养。

  一、报考资格

  1 、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的台湾考生。

  2 、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年龄一般在 45 岁以下,自费兼读生可适当放宽。

  3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类别

  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博士研究生。

  注:自费全日制和自费兼读(在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论文要求、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一致。自费全日制学生为全脱产学习,可以申请教育部为全日制港澳台学生设立的奖学金。自费兼读(在职)学生可工作和学习兼顾,集中时间来我校学习,学习年限需要更长。

  三、学制和在学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

  学制 3 — 4 年。在校年限 3 — 7 年(含休学),在校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四、招生专业

  今年我校共有 133 个学术型专业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收博士研究生 ( 教育博士报考条件详见教育研究院网上的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办公布的 “ 厦门大学 2013 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 http://zsb.xmu.edu.cn )。港澳台招生无招生计划限制。

  五、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 2012 年 11 月 20 日 至 12 月 1 9 日

  2 、报名地点:

  ①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邮政编码: 100081

  电话: (010)68945819 ,图文传真: (010)68945112

  ②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 69 号,邮政编码: 510631

  电话: (020)38627813 ,图文传真: (020)38627826 。

  ③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83 号联合出版大厦 14 楼

  电话: (00852)28936355 ,图文传真: (00852)28345519

  ④ 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 罗利基 博士大马路 614A -640 号龙城大厦

  电话: (00853)28345403 ,图文传真: (00853)28701076 。

  台湾考生还可通过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在台湾设立的报名点报名。

  台湾夏潮联合会 电话: 00886-02-27359558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 170 号 6 楼。

  3 、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 本人居住地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台湾考生持 “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

  ② 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③ 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力***副本(持***教育机构学历的,报考点或我校有要求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④ 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

  ⑤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⑥ 体格检查报告;

  ⑦ 报考费为 500 港元,报名后不参加考试者不退报考费;考生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 100 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 E-Mail 地址。

  注: 报考我校“申请 - 考核制”学科的考生,除提供以上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报考院系招生简章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相关院系的招生简章详见附件。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个报名点,但报名点必须与初试考试点相同。报考的具体办法可直接向四个报名点垂询。

  4 、厦门大学代码: 10384

  六、志愿填报

  考生只能填报厦门大学的一个专业。具体的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办网站公布的 “ 厦门大学 2013 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 http://zsb.xmu.edu.cn )

  七、考试

  (一)普通招考方式的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 、初试

  ( 1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共三门): ① 外国语; ② 业务课一:分为《人文社科基本素质》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人文社科基本文化素养和对问题的分析、判断、论述及表达能力)、《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数理基础和应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由各学科(专业)根据各自的选拔要求,从中确定一门做为本专业的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上述《数理基础与能力》科目根据不同专业的选拔要求,分五类( A 、 B 、 C 、 D 、 E )设置相应的考试内容。 ③ 业务课二:学科基本知识科目,主要考核考生报考的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各基本素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 100 分。具体考试科目请详见 “ 厦门大学 2013 年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 http://zsb.xmu.edu.cn )

  注意:凡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中有选考科目及选考外国语语种的,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在《报名登记表》封面指定的位置注明选定的考试科目名称及外国语考试语种,否则考试科目中选考科目由我校确定,外国语则确定为英语。

  ( 2 )初试时间: 2013 年 4 月 13 日 -14 日

  上午 9 : 00-12 : 00 ,下午 14 : 30-17 : 30

  ( 3 )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2 、复试

  ( 1 )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将采取笔试、口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具体的复试细则和要求请关注各院系的网上通知。

  ( 2 )复试时间和地点:复试时间由各院系确定,地点为厦门大学。全校各院系复试工作一般在 5 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各院系网上通知。

  ( 3 )复试权重: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 2013 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改革精神,我校将进一步扩大考生入围复试的比例,给院系、导师组更充分的人才选拔空间;复试权重占总成绩的 60% ,进一步扩大院系、导师组在人才选拔中的自主权。

  (二)“申请 - 考核制”的招考方式

  我校 2013 年在理工科类学院的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和和国家二级重点学科所属的一级学科试行博士招生“申请 - 考核制”选拔方式。试点学科如下:化学化工学院 - 化学;海洋与地球学院 - 海洋科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 环境科学与工程;物理与机电学院 - 物理学;数学科学学院 - 数学;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学。

  1. 报名与申请材料提供

  凡符合报考上述学科的考生,须提交其招生简章中要求的报名材料。

  2. 审核并确定面试名单

  各院系将组织本院博导专家组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认真评审,以评分方式确定入围面试名单,通知入围者参加面试。

  3. 组织面(笔)试

  各相关学院组织入围面试的考生进行面(笔)试,面试工作一般在 5 月中下旬进行,由学科负责人、评审考核小组和相关导师负责,具体时间和内容安排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八、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试行“申请 - 考核制”的学科根据考生考核的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真正选拔出具有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的高层次人才。 录取通知书于 6 月下旬寄发给考生本人。

  九、学习费用和奖学金

  1 、 学费(含自费全日制和自费兼读制):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实行同等收费,全程 3.9 万元人民币(含 3 年和 4 年学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费:全程 7 万元人民币。以上学费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2 、奖学金

  教育部为港澳台全日制优秀学生设立奖学金,我校每年均有港澳台全日制优秀研究生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

  3 、住宿费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住宿学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学校根据房源情况作出安排,具体住宿安排详见入学须知。住宿费用自理。博士生公寓(住宿条件一般为:单人间,住宿费 2400 元 / 人 · 年;双人间,住宿费 1600 元 / 人 · 年。)学生公寓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每间宿舍配有独卫、电话、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每栋宿舍楼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兼读(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博士学位证书。

  十一、联系方式

  1 、博士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港澳台博士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港澳台博士生的考务工作。

  3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 +86-592-2188888 2184792 ;传真: +86-592-2180256 ,

  Email : admissions@xmu.edu.cn ; 网址: http://zsb.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 +86-592-2184166 ;传真: +86-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 ;网址 : http://kszx.xmu.edu.cn

  十二、 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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