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公卫医师 内科医师 外科医师 卫生资格 口腔医师 中医医师 医师实践 临床助理

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通知,公务员考前培训班课程介绍

 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

  公 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云南省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办法,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5年度云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招录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在职在编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公务员未满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的;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15年毕业生除外);

  4.现役军人;

  5.在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录中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6.公务员辞职、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8.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9.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10.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1.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系统可通过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该网站为本次考试的官方网站,以下简称专题信息网)提供的链接进入。报名主要环节有:注册、岗位查询、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报名情况查看、报名信息修改、招录计划裁减、准考证打印等。

  (一)注册

  时间:2015年3月12日9:00—2015年3月17日24:00

  如报考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进行恶意注册,可在3月17日1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或公务员局提交书面申请,其申请被批准后,请考生于3月17日24:00前重新注册。

  (二)岗位查询

  招考简章于提交报考申请环节开始前在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发布。

  (三)提交报考申请

  时间:2015年3月18日9:00—2015年3月23日24:00

  注册人员凭注册信息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

  报考申请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且要求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提交报考申请期间,每天22:00至24:00为系统维护时间,此间报名系统将暂时关闭,请报考人员错开系统维护时间提交报考申请。

  (四)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系统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所学专业选择“未在专业指导目录中的专业”、“具备与岗位要求专业类似的职称及执(职)业资格证书”),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其他报名信息只能在“报名信息修改阶段”有条件地进行修改。资格审核贯穿公务员招录工作全过程。

  1.计算机自动审核

  时间:2015年3月18日12:00—2015年3月23日24:00。

  自2015年3月18日12:00进行的第一次审核开始,约每6个小时进行一次计算机自动审核并返回审核结果。

  2.人工审核

  时间:2015年3月18日22:00—2015年3月24日22:00。

  每天报名系统关闭前需要人工审核的报名数据将于系统维护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下一次系统维护结束后返回。在此提醒需要进行人工审核的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人工审核的权限为省级招录单位、省级直管部门的主管单位、州(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省法检两院和州(市)法检两院,逾期未审的报考人员,请直接联系审核单位。

  若原本需要人工审核的报考人员在人工审核结果返回前改报其他岗位,并通过了计算机自动审核,报名系统将以计算机审核结果为准。

  (五)网上缴费

  时间:2015年3月19日9:00—2015年3月21日22:00;

  2015年3月24日9:00—2015年3月26日24:00。

  3月22、23日系统不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以上规定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本次考试的报名费仅可通过网上银行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报考人员须按时登录报名系统缴费,报名费用为80元/人。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或公务员局现场提交减免考试报名费用的申请(详见《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六)报名情况查看

  报名期间各岗位的报名情况于次日在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公布。

  (七)报名信息修改

  时间:2015年3月31日9:00—2015年3月31日24:00

  此间,报名系统将重置审核状态及缴费状态(变为“尚未审核”及“尚未缴费”,报考人员无需担心这两项状态的变动),让已交费的报考人员有条件地进行信息修改。对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有影响的修改视为无效修改,报名信息将回退至报名信息修改环节开始前的状态。

  (八)招录计划裁减

  报名缴费结束后,对有开考比例限制且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裁减。首先,根据缴费人数相应地裁减招录计划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岗位招考并退还报考人员报名费。

  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岗位及特殊岗位不受笔试开考比例限制,其余岗位受1:3笔试开考比例限制。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与招考简章一起公布。

  招录计划裁减结果及最终报名情况将于2015年4月3日在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公布。

  (九)准考证打印

  参加笔试的人员请于2015年4月20日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1.报考法检系统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A、B卷),其中司法工作岗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A卷),非司法工作岗位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律专业知识》(B卷);

  2.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考试大纲详见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

  (二)笔试时间

  笔试定于2015年4月25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下午 14:00—16:30 法律专业知识

  (三)笔试地点

  在全省各州(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经批准也可在个别县(市、区)设置考场。笔试人员请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含法检系统的司法警察)的子女,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笔试成绩加3分。加分所需的证明材料详见《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五)笔试分数公布

  经国家有关部门对考生答题情况进行雷同卷鉴定后,考生可于2015年6月4日至10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分数,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参加考试但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参加考试自认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2015年6月30日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将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最终成绩、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信息。

  四、调剂

  笔试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若受开考比例限制,则需要通过公开调剂补充面试人选。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不进行调剂。调剂的原则和条件:

  (一)调剂在考试类型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具体有以下几类:普通公务员之间可以进行调剂,法检系统公务员之间可以进行调剂,报考选调生的高校应届生之间可以进行调剂,报考选调生的大学生村官之间可以进行调剂。

  (二)已进入首批资格复审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三)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四)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五)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通过了调剂审核的人员报考职位将变更为申请的岗位,无论调剂后能否参加资格复审,不得再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

  开展调剂的岗位,在调剂后笔试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未达到2:1比例的,招考计划予以撤销。

  调剂岗位及调剂公告,在考生最终成绩公布后,通过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对(主要是对报考人员报名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的过程。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承诺拟参加后续考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网上确认、面试等后续考录程序(经查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还将根据其违规违纪情形进一步进行处罚)。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1. 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所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2. 笔试最终岗位排名在面试比例范围内(若所报岗位未明确说明面试比例,则笔试最终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内的人员为面试比例范围内人员)。

  资格复审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的本地区资格复审安排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审核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2次后,合格人数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网上确认。

  六、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是对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承诺参加后续考录环节意愿的再次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按时登录报名系统,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确认。未确认放弃的人员,按其参加资格复审所表达的意愿,视为承诺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已进行网上确认(含未确认放弃)的人员,出现违反承诺行为的,将按网上确认承诺书所述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网上确认由确认、确认核对、确认表打印3个阶段组成。

  确认时间:2015年7月24日9:00—2015年7月26日24:00。

  确认核对时间:2015年7月27日9:00—2015年7月28日24:00。

  确认表打印时间:2015年7月29日至面试前。

  确认表是参加面试的必要凭据,确认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的人员,务必按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确认表。

  网上确认后仍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开展面试,不再进行递补。省级及州(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于网上确认结束后,按权限分别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发布关于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七、面试

  面试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省、州(市)政府所在地统一组织。面试可采取单一面试方法,也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多种测试方法(包括专业测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总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全省面试工作拟于2015年9月中旬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省级和州(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

  八、各项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法律专业知识成绩)+ 笔试加分;

  面试总成绩 = 面试成绩×(100%-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权重;

  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3 + 面试总成绩)×50%。

  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

  九、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及胜出规则,根据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仅人民警察岗位)、体检和考察人选。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

  (一)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评,其他岗位考生无需进行。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文件执行。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只在初次出现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

  十、公示和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招录机关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报考岗位代码,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为保护个****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可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录用

  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能兼职的规定,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签署的用工合同,必须在招录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录用手续前自行解除。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根据中央规定精神,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一、郑重提示

  (一)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所附所有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处理;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取消录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本次考试的政策咨询及解答均通过网络进行,请登录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的“论坛”查看。如在论坛置顶帖中未发现个人所遇问题,可发帖提问。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可直接联系招录单位或州(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询问。

  (五)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负责本次报名和网上确认的计算机技术支持,并具有对计算机网络所涉各项数据的最终解释权。

  (六)2015年云南省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将一并进行,考生只能参加其中一项公务员录用考试,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七)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由于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考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所以后期现场的资格复审不再用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考条件进行比对,只进行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一致性的比对及对证明材料真实性的审验,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八)2015年云南省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大学生村官选聘的报名、笔试同时进行,笔试相同科目统一试题。报考了2015年云南省任一类公务员招录岗位,符合大学生村官选聘条件并有志到农村基层任职的人员,可以同时报考大学生村官选聘岗位。具体程序条件请参见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发布的《云南省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务员局

  2015年3月7日

点击下载>>>2015年云南公务员 考试招考简章

点击下载>>>2015年云南公务员 考试招考简章


公务员考试培训课程

 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培训招生简章

  • 专业品牌

云大培训是秉承云南大学“会泽百家、至公天下”的精神和优良的办学传统,立足边疆,服务云南,促进社会经济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自身教育资源优势,面向社会开展培训等服务的专业品牌。云大培训是云南省公务员培训起步最早、培训人数最多的一家培训机构。自开创以来云大培训一直以师资力量雄厚、收费合理著称,是公考人员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省级公务员考试的首选培训机构!1999年至今,云大培训已经走过了13个年头,这13年来得到了历届学员的信任与支持,一路一广大学员为云大培训提供了不断前进的动力和改进的思路,他们成功的喜悦与失败的黯然也总是在提醒我们,我们所经营的不仅是一份产业,秉承云南大学办学理念,担负起应尽社会使命和责任更为重要。13年来,云大培训一直在改变,从咨询服务到网络支持、人教室环境到师资力量、从授课方式到授课内容,力求做到尽善尽美,力求给予学员更大的帮助。

  • 权威师资团队

部分《申论》师资专栏

张传平、王海云、陈明珍、陆海发、贺琳凯、余文静、郑有成等

部分《行测》师资专栏:

王文兵、项 阳、胡怀亮、胡博雅、杨 洋、陈静波、陆 媛、张宝铜伏云昌、顾瑛琪、张荣月、张子帆、胡玉荣、彭颖等

部分《法律》师资专栏:

马慧娟、刘艺乒、马才华、李婉琳等

云大培训专业咨询服务

 云大培训专业咨询师和培训专家可以免费为您提供以下服务: 1、综合分析你的个人情况 2、让你清晰了解公务员考试及其他招考 3、结合你个人情况,专业规划为你量身打造你的备考过程 4、为你提供各种考试信息 5、为你提供各种考试资料源 6、为你提供最专业的报考指导 7、用心、专业解决你关于各种考试及备考的疑问。请你致电13312504955或者直接到云大培训:云南大学报名点报名!

 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考前辅导班

★模块精讲班(10天80课时)

模块精讲

10天

 班 次

          开班时间

     备  注

全日制

2014年12月13日

收费标准:880元/人

赠送内部资料

优惠办法:3人以上团体报名及老学员每人优惠80元

 

2014年12月20日

2015年1月3日

2015年1月17日

2015年1月24日

2015年2月28日

2015年3月14日

2015年3月21日

周末班

2014年12月27日

2015年1月3日

2015年3月7日

2015年3月14日

2015年3月21日

授课内容

结合考试情况介绍公务员考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公务员考试各模块考察内容及讲解;结合真题,分模块归纳、讲解答题方法和技巧。

适用学员

对公务员考试缺乏认识,同时没有太多时间备考,希望全面、快速了解考试内容及方法技巧的同学。

培训安排

全日制(10天连续上课);周末班(周末上课,4个星期周末)        10天=6天《行测》+2天《申论》+1天模考+1天试卷讲解分析

每天正常上课时间:早上9:00-12:00   下午2:00-5:00

 

模块精讲班

  特色

结合历年考试规律集中讲授《申论》热点分析、答题技巧,《行测》各模块解题方法和技巧。因时间较短,注重教师讲解,知识点训练与运用需要各位学员课后自觉加强

 

                                                精品强化班(18天144课时)

班次

开班时间

第一期

2015年1月3日

第二期

2015年1月17日

第三期

2015年1月24日

第四期

2015年2月28日

第五期

2015年3月7日

第六期

2015年3月14日

第七期

2015年3月21日

收费标准:2200元/人,赠送内部资料

优惠办法:3人以上团体报名及老学员每人优惠100元

授课内容

在基础知识分类系统梳理讲解的基础上,深入归纳各模块重点、难点并根据往年的出题思路提供答题所需的策略和技巧;各模块所涉及题型精讲精练;学习计划制定指导;考试趋势及方向的预测分析。

适用学员

有充裕的备考时间,基础知识体系尚不全面,希望短期内通过系统学习得到全面提高的考生。

培训安排

18天=11天《行测》+5天《申论》+1天模考+1天试卷讲解分析

每天正常上课时间:早上9:00-12:00   下午2:00-5:00

精品

强化班

特色

 

  1. 结合历年考试规律,对《申论》、《行测》分模块逐步讲解各模块重点、难点,及相应的备考策略和技巧;(2)各模块所涉及题型精讲精练;(3)“全真模拟考试”测评学员的知识掌握程度、发现学员的不足、针对性复习及让学员感受“真实的公务员考场”氛围

(时间相对充裕,教师讲、学生练相结合,系统全面的掌握知识体系)

     

 

                                         2015省考深度讲题班(8天64课时)

班次

                开班时间

深度

 

讲题班

 

2015年3月14日

收费标准:880元/人

2015年3月28日

优惠政策

老学员或团队报名优惠80元

课程安排

针对近年公考经典题型进行分模块实战训练及深度解析,让考生在短时间内,掌握行测、申论考试题型、技巧、方法及运用

8天=6天行测试题精讲+2天申论试题精讲

 

                                          24小时报名咨询:13312504955

                                               ★2015省考高端班

班次

         开班时间

        备注

高端班

12月13日开始随报随学

为了让您提高成绩,顺利成“公”,云大培训专家提醒早备考,赢省考。

 

收费标准:36800元/人

赠送资料:包含上课使用的教材、资料及考试必备用品

 (笔试+面试)未通过退费30000元

笔试课时:300课时以上   面试课时:100课时以上

适用学员

有充裕的复习时间,愿意全身心投入备考,希望以更充分的准备赢得考试成功的同学

培训安排

从您培训报名开始,云大培训专家全程为您规划:

第一部分:检测目前考生对申论,行测的掌握程度,针对性安排课程

第二部分:基础阶段,18天—28天的理论知识学习,系统全面的掌握知识体系

第三部分:提高训练阶段,10天针对性提高辅导(小班教学、针对性指导+全真模考训练及分析)

第四部分:个人强化阶段,这个阶段备考复习过程中,如觉得那些模块还需加强,可联系班主任,针对性安排课程。

第五部分:冲刺阶段

第六部分:专业面试培训阶段

 公考备考过程是一个高压力、高挑战的过程,多年来60%以上的考生不是因为自己没有努力,而是因为各种心理障碍错过成“公”的机会,例如:平时做题感觉好,全真模考就有问题;复习到一定时间,感觉很难在突破,没有信心;越接近考试,发挥越不正常,压力越大;往年参加过公考,但最终没有进入公务员队伍,没有备考的动力;家庭压力、工作压力、就业压力很难让自己静下心来认真备考等

各种备考心理障碍,我们有专业老师给你进行备考心理辅导

我们共同努力,只为您成功通关!

                                           2015省考冲刺班(5天40课时)

班次

                开班时间

冲刺班(5天)

 2015省考之前一个星期开班

收费标准:480元/人

赠送资料

包含上课使用的教材及资料

课程安排

针对各模块重点、难点进行串讲;归纳各模块各题型答题策略和技巧分析命题趋势

5天=1天《申论》+4天《行测》

适用学员

考前梳理考点、预测考试内容的考生

短信报名:发送“姓名+班次”到13312504955

报名地址:昆明市云大培训小西门报名中心,昆明市东风西路218号6楼604、小西门苏宁电器楼上(云大培训报名中心)
联系电话:0871-66018682 (13312504955-支持短信报名)


   >>学课在线网课试听.报名        >>学课在线智能题库.模拟做题       >>直播课程       >>录播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初级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执业药师

中级会计师

二级建造师

护士资格证

注册会计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

健康管理师

经济师考试

监理工程师

考研辅导课

银行从业

安全工程师

自考课程

基金从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

心理咨询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公共营养师

社会工作者

消防设施操作员

保育员

教师资格证

成人高考

育婴师

公务员培训

文职培训

英语四六级

计算机软考
养老护理员
税务师培训

房产经纪人
咨询工程师

其它课程>>



重要提醒!!内容中联系方式并非本站联系方式,报名咨询的学员请与下面最新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咨询报名-以免损失!
>>长期招聘兼职招生代理人员,项目合作,团报优惠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我们 >>咨询:13312524700(可加微信)。

昆明学历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3312528471 赖老师、钱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云南地州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7787865775 冯老师、 王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总部报名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莲花财富中心10楼;网课试听:ke.xuekaocn.cn   点击这里立即咨询我们



地州分校:   大理分校   丽江分校   迪庆分校   怒江分校   红河分校   临沧分校   玉溪分校   文山分校   保山分校   德宏分校   昭通分校   普洱分校   版纳分校 【各地州学员请加老师微信咨询报名,电话(微信):133-1252-4700】;2021年云南省成人高考>>立即报名



职业技能考证: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茶艺师等更多>◆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微信)点击这里咨询我们  

公考培训咨询:◆国考云南省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面授培训,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 (微信)点击这里立即咨询我们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学课在线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学课在线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学课在线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1536696595,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