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厅、局,省属各企业集团公司,各金融保险公司,省属各高等院校,有关中央驻滇单位,各州、市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做好2015—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及《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云财会〔2014〕43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订了《云南省2015—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培训计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好2015年和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持证人员所在单位应鼓励并督促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原标题:
附件:云南省2015_201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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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71—66019384 、65385238,联系人:赖老师、黄老师;
附件:
云南省2015—2016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我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遵循“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突出重点、提高能力,加强指导、创新机制”的基本原则,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的要求,按照单位的不同性质与会计人员的不同层次,重点加强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新准则、新制度的培训。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培训机构、培训师资、培训内容的监管,积极引导会计人员参与继续教育,进一步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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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继续教育对象
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不在会计岗位但持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须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二、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三、继续教育内容
人员性质 |
人员层次 |
必学内容 |
重点选学内容 |
企业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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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及以下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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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及制度;
(2)地方性会计法规及制度;
(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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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会计准则; (2)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南; (3)财务管理; (4)相关税收法规制度;(5)财务软件应用相关知识; (6)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
中级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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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会计、审计相关知识; (2)企业会计准则; (3)高级会计实务; (4)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应用指引; (5)会计信息化管理、预算管理; (6)相关税收法规制度; (7)财务会计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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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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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力与领导艺术; (2)管理会计、审计相关知识; (3)会计信息化管理; (4)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财务会计前沿问题; (5)税收筹划实务操作和运用; (6)筹融资管理; (7)法律风险防范; (8)战略风险管理理论与实务; (9)国际商法、国际会计准则; (10)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 (11)PPP模式相关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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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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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及以下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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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及制度;
(2)地方性会计法规及制度;
(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政策法规;
(4)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5)部门预算、决算、非税收入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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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2)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
中级会计人员 |
(1)管理会计、审计相关知识;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内部控制理论与实践; (3)高级会计实务; (4)现代信息技术与会计信息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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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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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力与领导艺术; (2)管理会计相关知识; (3)内部控制理论与实践; (4)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等方面内容; (5)公共组织管理理论与实践、公共政策、现代公共财政学、公共支出绩效评价; (6)预算管理理论与实务、政府预算会计改革、经济责任审计; (7)现代信息技术与会计信息化; (8)PPP模式相关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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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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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及以下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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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及制度;
(2)地方性会计法规及制度;
(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政策法规。 |
(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工会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等相关的会计制度; (2)财务软件应用相关知识; (3)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
中级会计人员 |
(1)管理会计、审计相关知识; (2)《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工会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等相关的会计制度; (3)内部控制理论与实践; (4)高级会计实务; (5)财务会计分析; (6)现代信息技术与会计信息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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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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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力与领导艺术; (2)管理会计相关知识; (3)内部控制理论与实践; (4)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财务会计前沿问题; (5)预算管理理论与实务、政府预算会计改革、经济责任审计; (6)现代信息技术与会计信息化; (7)PPP模式相关知识。 |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上述培训内容,结合持证人员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有针对性的选择培训内容,按需施教,全面提升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其他要求
(一)持证人员应积极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情况将作为持证人员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高级会计师考评等的重要依据。
(二)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加强教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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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71—66019384 、65385238,联系人:赖老师、黄老师;
企事业团体报名服务专线 0871-65385238 13312504955,负责人:高老师
联系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218号604(小西门苏宁电器六楼、从后面上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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