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高校应届毕业生求职季,记者走访多场招聘会后发现,博士生“比不过”本科生、留学“海归”不敌国内“土著”、单身的拼不过“有娃的”,一些传统就业观念中的优势条件正面临挑战。(1月11日《京华时报》)
因为人才市场的需求存在不平衡状况,以及生理差异产生人为区别对待,导致了我国就业市场上“大学生就业难、女大学生就业更难”的就业歧视现象。这也是单身的拼不过“有娃的”奇葩现象的由头。
如果换位思考,用招聘者的角度来看,已有过婚育的女性在理论上比较容易得到主观上的青睐。事实上,从院校毕业的大学生绝大多数都不处在这个状态,这导致了人才市场上的资源配置倒挂严重。很多优秀的年轻人才方方面面都让人满意,但就一句“你打算什么时候生小孩”就难倒英雄汉。这道人为设置的虚拟门槛,在招聘台上的甲方乙方看起来是心知肚明,但对社会流动的杀伤力,却不容小觑。
保障女性平等劳动权益,在诸如《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上都有明文规定,且还辅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补齐短板”,但在某方面,用人单位或者公司却更喜欢表达出“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而且,招聘方有很大的尺度可以把握。在法治氛围和舆论高压之下,招聘方现在也在“抖机灵”,他们心里在意的是你还没生小孩,嘴上却说得是你其他方面的瑕疵。而要***这种生育歧视,还需要法律在具体的细化层面上“再多走几步”。
个人生育权是不容许他人置喙,也不应该成为获取劳动岗位的直接或间接的考虑因素。在法律上应该加强对女性的婚姻和生育状况的信息保护,并让它和隐私权益进行实质性的挂钩。如果在应聘时面试官直接问女性是否婚育,则应该视其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并作为一种就业歧视的证据对待,求职者有权可以控告对方。
如此一来,女性求职者可以较好地保护好自己的劳动权益。招聘方如果要获取女性求职者婚育的信息,就不能张口就来,然后再找个理由打发你。而这方面法律的加强,久而久之,就能够纠正掉婚育成为成为雇主判断应聘者胜任与否的评判错乱。当然,要让这种愿景落地,还需要当地的法律救济机构的驰援,以一套完整的法律流程来参与其中,而不是让女性求职者“一个人在战斗”。
重要提醒!!内容中联系方式并非本站联系方式,报名咨询的学员请与下面最新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咨询报名-以免损失!
>>长期招聘兼职招生代理人员,项目合作,团报优惠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我们 >>咨询:13312524700(可加微信)。
云南地州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7787865775 冯老师、 王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
总部报名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莲花财富中心10楼;网课试听:ke.xuekaocn.cn
地州分校: 大理分校 丽江分校 迪庆分校 怒江分校 红河分校 临沧分校 玉溪分校 文山分校 保山分校 德宏分校 昭通分校 普洱分校 版纳分校 【各地州学员请加老师微信咨询报名,电话(微信):133-1252-4700】;【2021年云南省成人高考>>立即报名】
职业技能考证: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茶艺师等更多>◆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微信)
公考培训咨询:◆国考云南省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面授培训,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