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公平、公开、公正为核心,以信息公开为重点,以优质服务为依托,以有效监督为保障,全力打造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招生工作过程监管,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规范,确保我校成人教育招生计划圆满完成,促进学校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协调发展。
二、积极宣传,挖掘生源
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极高的工作,因此,必须规范招生宣传,严禁以招生为名进行虚假宣传;必须为考生提供准确、详实的招生考试信息,不得对考生做出任何相关承诺。
1. 通过有效形式向全院教职工宣传《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
2. 召开干部会议,提出明确要求,使人人关心“阳光工程”、人人了解“阳光工程”、人人参与“阳光工程”。
3. 用营销理念来维护和开发生源市场。要坚持“走出去、请进来”,调动一切力量,通过各种有效渠道,维护和开发生源市场,进一步扩大学院的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声誉
三、加强领导,完善制度
1. 招生工作要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有序进行。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2. 纪检监察介入招生工作的全过程,招生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监督。
3. 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坚持用制度约束行为,用制度规范工作。建立实行自上而下、责权明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工作任务分解延伸至每一个岗、每一个人,每个环节分别设专人负责,从而保障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谨有序、科学规范。
四、信息公开,服务考生
(一)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以招生信息“六公开”为基础,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公示的受众群体及影响范围,细化各关键节点的公示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公示的内容表述,完善咨询服务内容。
(二)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完善学院“阳光招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的功能,提高其权威性、安全性和快捷性。在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等传统大众传媒正面引导作用的同时,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介为考生提供便捷服务。
(三)结合我院的实际工作情况,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1. 招生政策公开。在招生宣传材料上公布依据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制订的西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章程。
2. 招生计划公开。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核准招生计划后,及时公布我校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
3. 录取时间进程公开。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录取程序,及时公布我校招生录取时间进程。
4. 录取信息公开。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录取完成后,及时公布我校相关录取信息。
5. 咨询和申诉渠道公开。设立考生咨询专线电话和考生咨询接待室,并通过校园网站等渠道公布办公地点和电话。
五、职工行为,严格规范
学校要教育和要求招生工作人员和全体教职工,在招生工作中严格按照“六不准”规范自己的行为。
1. 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
2. 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 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
4. 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
5. 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
6. 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如有违犯者,将追究纪律责任;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六、录取过程,接受监督
(一)严格执行录取政策。录取工作贯彻按需培养、专业对口、学以致用,德、智、体全面衡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以及审批后的新生录取名册将录取通知书统一寄送考生本人,杜绝某些人利用招生获取不正当利益。真正推进成人招生“阳光工程”。
(二)主动强化社会监督,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公开信访举报受理渠道、程序、时间,完善快速处理机制。延长信息公示时间,发挥基层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信息公示的效力。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机制,检查、评价和通报公开情况。
(三)完善诚信承诺机制。加强政策宣讲,教育和引导考生诚实守信,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及材料;工作人员要遵照规定诚信施考、规范招生。通过签定诚信承诺书等方式,明确要求考生和工作人员信守承诺,约束各种不诚信行为或企图。
七、严格把关,确保注册
专科起点报考本科的考生,专科学历的审核是维护国家考试严肃性,保证新生入学质量必要条件。凡是不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考生,要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加大学历审核力度,确保录取新生能够顺利注册。
八、按规办证,杜绝违规
学生在校修完教学计划教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核)合格,即学分修满,同时按照云南省发改委的收费文件交清学费,学籍年限达到后即可按期办理毕业证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提前为学生办理毕业证。
九、热情接待,耐心解答
1. 坚持群众路线,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尽心尽力为群众服务,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2. 在考生来校咨询的高峰时段,学院相关部门要对学院进行合理的规划布置,展示出学院的良好风貌;通过设置路标、宣传板等形式,使考生和家长一进校园就能感受到人性化的服务,被浓浓的真情所感染。
3. 要动员师生员工就近就便自觉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营造浓厚的感情氛围。
4. 要通过 “考生咨询接待室”等方式,做好对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对外公布的考生咨询电话要随时有人接听,认真接待和解答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对来学院咨询的考生和家长,要有人接待并解答好咨询的各方面问题。
5. 要通过丰富服务内容、细化工作程序、提高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接待好每一位来校咨询的考生和家长,展示出西南林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良好形象。
十、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属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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