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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科技大学硕博连读试行办法

 为适应国家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吸引优秀博士生生源,改善我校博士生生源结构,培育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硕博连读试行办法。
  一、硕博连读的含义
  硕博连读: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按硕博连读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招生单位的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被录取后才能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硕博连读是博士生选拔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只在校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且录取后必须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各院(部)每年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本单位当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博士生招生计划的30%。
  二、开展硕博连读的基本条件
  1、开展硕博连读工作的学科、专业,应是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
  2、开展硕博连读工作的博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应有较强的师资队伍,有较好的可供研究生进行学习和科研训练的条件,已建立起从硕士生到博士生的完整课程体系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导师应有重大或重要的科研项目及足够的科研经费。
  三、申请硕博连读的条件(以下各条必须同时满足)
  1、本校全日制二年级在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品行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按照硕士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硕士课程成绩达到优秀(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
  3、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水平考试。
  4、攻博专业及课题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
  5、经本专业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和拟接收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同意。
  四、硕博连读工作程序
  1、符合以上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于硕士阶段第三学期提出申请,个人填写并向所在院(部)递交《青岛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2.各院(部)进行资格审查,同时根据本单位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初步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并在本单位内公示。
  3.各院(部)将公示后无异议的《青岛科技大学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和《青岛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等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处)。
  4、学校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各单位。
  五、考核与录取
  1、获准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进行博士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提交相关材料。
  2、硕博连读研究生和当年普通招考博士考生一起参加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
  3、硕博连读研究生占用当年学校博士研究生录取计划。学校根据招生学院的考核结果和录取意见与当年参加普通招考考试的考生一起公布录取结果。
  4、未被录取的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仍继续硕士阶段学习,按硕士学位要求做硕士学位论文直至毕业。
  六、学制与培养要求
  1、硕博连读研究生修业年限一般为五年。
  2、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进行硕士和博士的课程学习。
  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
  七、其他
  1、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可提出提前毕业申请,在进入博士阶段前完成硕士论文答辩并取得硕士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未取得硕士学位者,在培养过程中经学校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由学校审核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模式培养,学校将此类学生有关信息报经省级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核准,将其博士生学籍转成相应年级硕士生学籍。
  2、硕博连读的研究生从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开始享受与统招博士研究生同样的待遇。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出现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等行为,学校将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八、各院(部)可根据本规定和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硕博连读选拔、考核与培养办法。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十、本规定由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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