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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西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招聘31人公告

为满足海城区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北人社发〔2013〕115号)以及《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及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文件精神,北海市海城区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全区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人,其中:卫健系统14人(含以“绿色通道”方式招聘7人),教育系统3人(教辅岗位,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其他事业单位1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年龄要求:

卫健系统岗位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6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报考“绿色通道”岗位的,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开展一线防疫工作经历并具有良好表现的(具体以疫情防控指挥部认定为准),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其余岗位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6日至2002年7月16日期间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中专、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仅面向广西(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绿色通道”报考人员面向全国。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及《2020年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绿色通道”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称《计划表》,附件1、附件2)。

(二)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五种情形之一的工作经历:

1.在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的工作经历。

2.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

3.在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5.在军队工作的经历。

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5.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市辖县区);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①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16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资格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资格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③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仅面向海城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两新’工作组织员、党群专干)”、“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

3.高校毕业生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招录岗位的,须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者村(居)委会主任满3年[含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满3年]且在岗,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能跨县(区)报考。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招录岗位时,需由个人向所在街道党工委提出报名申请,经街道党工委审核推荐、海城区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随军、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海城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的任职年限连续(累计)计算以2020年9月10日为截止日期外,其余均以2020年7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6.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7月14日起,可登录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北海市人才网报名通道进行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2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报考卫健系统“绿色通道”岗位的,并因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开展一线防疫工作经历并具有良好表现可放宽年龄条件的,需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材料扫描发至邮箱:rlzy5303@163.com)。

对北海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倾斜:

1.在北海市定点收治医院隔离区内直接接触收治待排病例、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医务人员;在北海市定点发热门诊内直接参与发热病人的诊治、护理、抽血检验和样本采集的医务人员;在北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含短期抽调)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及上述病例样本,从事标本采集、运送、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杀终末消毒、患者有关污物处理等工作的卫生防疫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每科加5分。

2.在北海市医疗卫生机构内或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专家组统一抽调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其他人员;在北海市卫生监督机构参加流行病学调查、医疗废物处置,对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点、发热门诊进行监督的卫生防疫人员,笔试成绩折算后每科加2.5分。

3.对于以上纳入加分范围的考生,统一由市卫健委进行认定,其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经历视作2年基层工作经历参加本次考试。考生须在报名前申请办理认定(材料扫描发至邮箱:rlzy5303@163.com),方可在网上报名并享受本政策倾斜。

2.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4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2日18: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海城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7月16日8:30至7月25日18: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7月30、31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青北路13号)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招聘岗位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开考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的岗位报考成功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可按实际报考成功人数开考。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职位。网上改报职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网上改报职位时间为7月28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改报成功的考生无需重新缴费,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原支付渠道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海城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79-3075303)。

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10日8:30—2020年10月31日24:00。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北海市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如下考试方式进行:

1.公开招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的要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部分卫健系统工作人员)的,需要通过笔试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2.绿色通道。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精神,我区高德中心卫生院、地角卫生院、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驿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的,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为1:1时,报考人员直接确定为考核人选。当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超过1:1比例的,需要通过面试确定考核人选。资格审查结束后因有放弃面试资格而造成岗位1:1比例的,报考人员仍需参加面试来确定考核人选。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三、考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分为综合类(A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50分。

笔试总成绩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的50%分值和《综合应用能力》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

2.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周六)

具体为:上午: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计划表》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公共科目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在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招聘岗位对应的考试类别,已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设置确定,并在《计划表》中标明。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 来自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考生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实施自我健康监测14天(高风险地区考生须提供2次核酸检测的证明);来自境外考生须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证明。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验证后方可进入考点。

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可登陆北海人才网(http://www.bhrc.cn)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海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划定,并在北海人才网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9月30日前。

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分数线公布的时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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