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报名通知 报考指南 考试培训 准考证.证书 成绩查询 模拟试题 政策资讯 会计实操 继续教育

2020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材料分析突破试题(5)

  1、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下,怎样评价学生的优、良、中、差呢?为此,我制订了这样的标准:

  一是在大纲规定的基础科60分以上,并能发现自己的特长且有所发展的,视为及格;

  二是基础科及格或良好,特长科目明显超过同年级学生的,视为良好;

  三是基础科良好,特长科大大超过同年级学生或有所发明创造的,视为优秀;

  四是仅基础科及格或仅特长科有所发展的,均视为不及格;五是仅基础科良好,或特长科单方独进的,视为畸形发展,作降格评价。

  这一评价标准的实施,使绝大部分差生都抬起头来走路,找到了自己成才的优势与途径,也使文化课考试分数好的学生不再自我感觉良好,从而找到了良性互补、和谐发展的新路子。通过一个学期的实践,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明显高涨,各科学习成绩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各科总分由原来年级的倒数第二,上升到年级的第二名。

  问题:

  请你针对案例中制订的评价标准,谈谈自己的看法。

  本题解析:(1)班主任的做法的不合理。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学校不得开除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为身体状况需要休学,要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 案例中的学生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生,学校应当依法保护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包括“劝退”的方式,来侵犯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 教育的权利。因为学生学习差就将学生“劝退”,不符合义务教育法:“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第五条)、“保证达到国 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第三十五条)、以及使学生“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第三条)等法律规定。

  (3)关于材料中学生,有课堂自 律性差且干扰其他学生的行为,依据法律的规定,学校、教师首先应当批评教育,对学生负有教育的义务,不能简单地将学生推出校门,更不能随意劝退、开除学 生。如果学生屡教不改,严重影响了教育教学秩序,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转送入专门的学 校,继续接受义务教育,并接受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

  2、某中学初三年级班主任刘刚,一天在上课时发现一女学生烫了头发而且抹了很浓的化妆品,便责令其当着所有学生的面洗脸。该学生没有服从,刘刚就把她的书包扔到走廊里,并说:“今天你别上课了,你什么时候把头发剪掉。什么时候再来上学。”致使该生两天没来上课。

  教师刘刚的做法对吗?请结合教育法规予以分析。

  本题解析:(1)刘刚老师的做法是错误的。

  (2)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利益。

  (3)案例中刘刚老师责令学生当着所有学生的面洗脸,并把她的书包扔进走廊致使其停课两天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应自我反省。

 3、一位教师教因式分解这一单元时,发现学生的基础知识差别较大,于是对8名成绩好的学生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让他们到图书馆自学《因式分解及其应用》一书。经过自学,他们完成了规定的习题作业,集体选编了几十道有代表性的习题。教师将习题有选择地按程度分别介绍给其他同学练习和讨论,进一步推动了全班的学习,使全班提前五课时完成了因式分解单元的教学任务。

  问题:

  指出上面案例中教师的教学行为符合什么教学原则,并简要解释。

  本题答案:(1)这位教师的做法符合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

  (2)因材施教原则是指教师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依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个别差异,有的放矢地进行有差别的教学,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的发展。

  (3)针对学生的特点进行有区别的教学。了解学生个别特点是搞好因材施教的基础。教师应当了解每个学生德智体美以及综合实践能力等各方面发展的特点,包括各学科学习的情况与成绩,有何兴趣、爱好与擅长以及不足之处,然后有目的地因材施教。

  (4) 采取有效措施使有才能的学生得到充分的发展。现行的班级上课注重面向全体,往往大家齐步走而难于照顾到学生的特点,使许多学生 的才能发展受到局限。而现代 科技的发展,国际上各个领域的竞争加强,都要求学校教学应注意从小培养有特殊才能的人。故现代教学要重视探索和采用一些特殊措施或制度,以保证早出人才、 快出人才。(5)在本案例中教师的教学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正确对待了学生间的个别差异,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从而使包括后进生在内的所有学生都得到了高效率 的发展。是一个好的案例,值得借鉴。




   >>学课在线网课试听.报名        >>学课在线智能题库.模拟做题       >>直播课程       >>录播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初级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执业药师

中级会计师

二级建造师

护士资格证

注册会计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

健康管理师

经济师考试

监理工程师

考研辅导课

银行从业

安全工程师

自考课程

基金从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

心理咨询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公共营养师

社会工作者

消防设施操作员

保育员

教师资格证

成人高考

育婴师

公务员培训

文职培训

英语四六级

计算机软考
养老护理员
税务师培训

房产经纪人
咨询工程师

其它课程>>



重要提醒!!内容中联系方式并非本站联系方式,报名咨询的学员请与下面最新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咨询报名-以免损失!
>>长期招聘兼职招生代理人员,项目合作,团报优惠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我们 >>咨询:13312524700(可加微信)。

昆明学历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3312528471 赖老师、钱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云南地州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7787865775 冯老师、 王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总部报名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莲花财富中心10楼;网课试听:ke.xuekaocn.cn   点击这里立即咨询我们



地州分校:   大理分校   丽江分校   迪庆分校   怒江分校   红河分校   临沧分校   玉溪分校   文山分校   保山分校   德宏分校   昭通分校   普洱分校   版纳分校 【各地州学员请加老师微信咨询报名,电话(微信):133-1252-4700】;2021年云南省成人高考>>立即报名



职业技能考证: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茶艺师等更多>◆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微信)点击这里咨询我们  

公考培训咨询:◆国考云南省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面授培训,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 (微信)点击这里立即咨询我们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学课在线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学课在线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学课在线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1536696595,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