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甲公司主要从事日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19年有关涉税事项如下:
(1)为了推广新型洗涤剂,公司推出了“买一赠一”的促销活动,凡购买一件售价40元(不含税)新型洗涤剂的,附赠一瓶原价10元(不含税)的洗洁精。公司按照每件40元确认了新型洗涤剂的销售收入,按照每瓶10元确认了洗洁精的销售收入。
(2)发生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42万元。其中,列支检测仪器的折旧费2万元,该检测仪器既用于研发活动,又用于日常生产的常规性检测。
(3)4月购进一台机器设备并投入使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00万元,税额102万元(已抵扣),公司按照5年直线法计提了折旧。该设备不符合加速折旧的条件,计算折旧的年限为10年,不考虑净残值。
(4)以一项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原值为5000万元,评估的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评估增值3000万元计入了当期收益。
(5)向环保部门支付罚款5万元,支付诉讼费1万元。
(6)向关联企业支付管理费1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及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对新型洗涤剂和洗洁精的销售收入的确认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对新型洗涤剂和洗洁精的销售收入的确认不正确。
理由: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企业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商品的,其赠品不属于捐赠,应按各项商品的价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收入,其商品价格应以公允价格计算。甲公司应确认每件洗涤剂销售收入=40×40/(40+10)=32(元),确认每瓶洗洁精销售收入=40×10/(40+10)=8(元)。
2.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究开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的金额是多少?
【答案】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究开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的金额=(42-2)×75%=30(万元)。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允许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对既用于研发活动,又用于日常生产的常规性检测,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3.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购进的机器设备折旧费需要纳税调整的金额是多少?
【答案】甲公司计提的折旧金额=600÷5×8/12=80(万元),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折旧金额=600÷10×8/12=40(万元)。
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购进的机器设备折旧额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40=40(万元)。
4.甲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的评估增值收益,应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
【答案】甲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的评估增值收益3000万元,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5.甲公司支付的罚款和诉讼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否准予扣除?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向环保部门支付罚款5万元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支付的诉讼费1万元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理由:(1)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是国家或有关执法部门对纳税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一种经济制裁或经济处罚,因此强制规定其不得在税前扣除。
(2)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6.甲公司向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否准予扣除?说明理由。
【答案】甲公司向关联企业支付的管理费10万元,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理由: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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