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报考指南 公告报名 考试培训 成绩查询 模拟试题 资格认定 准考证.动态 面试.领证 普通话

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知识》精选题:第五套

 一、单选题

  1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 )。

  A.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B.有名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C.无名合同、单务合同、要式合同

  D.有名合同、单务合同、要式合同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22017年3月1日甲施工企业向乙钢材商发出采购单购买一批钢材。要求乙在3月5日前承诺。3月1日,乙收到甲的采购单,3月2日,甲再次发函至乙取消本次采购。乙收到两份函件后,3月4日,乙发函至甲表示同意履行3月1日的采购单。关于该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3月2日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B.乙3月4日的行为属于新要约

  C.甲的要约已经撤销

  D.甲乙之间买卖合同成立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所以,正确选项是D。

  3水泥厂在承诺有效期内,对施工单位订购水泥的要约做出了完全同意的答复,则该水泥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为( )。

  A.水泥厂的答复文件到达施工单位时

  B.施工单位发出订购水泥的要约时

  C.水泥厂发出答复文件时

  D.施工单位订购水泥的要约到达水泥厂时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故选A。

  4甲建筑公司向乙公司发函采购红砖,函件中标明了红砖的数量、价格和交货时间。乙公司回函表示如果延长10天可如约供货。根据《合同法》,乙公司的回函属于( )。

  A.要约邀请

  B.承诺

  C.新要约

  D.部分承诺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乙公司提出新的供货时间,为新要约。

  5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批钢材,双方约定采用合同书的方式订立合同,由于施工进度紧张,在甲公司的催促之下,双方在未签字盖章之前,乙公司将钢材送到了甲公司,甲公司接受并投入工程使用。甲、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 )。

  A.无效

  B.成立

  C.可变更

  D.可撤销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合同的订立与合同成立。《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37条还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6关于垫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垫资的法律性质是工程欠款

  B.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垫资行为

  C.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未作约定的,法院不予支持利息

  D.当事人约定垫资利息的,其利率最高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所以,正确选项是C。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关于解决工程价款结算争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欠付工程款的利息从当事人起诉之日起算

  B.当事人约定垫资利息,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C.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自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起计算

  D.当事人对欠付工程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D正确。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己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A不准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B有误。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 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C有误。

  8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施工企业垫资20%,但没有约定垫资利息。后施工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建设单位支付垫资利息。对施工企业的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的是( )。

  A.尽管未约定利息,施工企业要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垫资利息,应予支持

  B.由于垫资行为违法,施工企业要求返还垫资,不予支持

  C.尽管未约定利息,施工企业要求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垫资利息,应予支持

  D.由于未约定利息,施工企业要求支付垫资利息,不予支持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故D选项正确。

  9某建筑公司与某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预先垫20%的工程款,但没有约定利息的计算方法。后两公司就工程款支付发生争议,建筑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开发公司支付工程款并偿还垫付工程款的利息,人民法院应( )。

  A.对该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

  B.对工程款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对利息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C.对该诉讼请求全部不予支持

  D.对工程款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利息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10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分别为2013年3月1日和2014年10月1日,2014年10月20日工程实际竣工。由于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欲行使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其最迟必须在( )前行使。

  A.2013年9月1日

  B.2015年4月1日

  C.2015年4月20日

  D.2015年10月20日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2014年10月20日实际竣工,截止到2015年4月20日为6个月。所以,正确选项是C。



   >>学课在线网课试听.报名        >>学课在线智能题库.模拟做题       >>直播课程       >>录播课程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课程名称
课程免费试听
初级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

执业药师

中级会计师

二级建造师

护士资格证

注册会计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

健康管理师

经济师考试

监理工程师

考研辅导课

银行从业

安全工程师

自考课程

基金从业

一级消防工程师

心理咨询师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公共营养师

社会工作者

消防设施操作员

保育员

教师资格证

成人高考

育婴师

公务员培训

文职培训

英语四六级

计算机软考
养老护理员
税务师培训

房产经纪人
咨询工程师

其它课程>>



重要提醒!!内容中联系方式并非本站联系方式,报名咨询的学员请与下面最新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咨询报名-以免损失!
>>长期招聘兼职招生代理人员,项目合作,团报优惠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我们 >>咨询:13312524700(可加微信)。

昆明学历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3312528471 赖老师、钱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云南地州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7787865775 冯老师、 王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总部报名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莲花财富中心10楼;网课试听:ke.xuekaocn.cn   点击这里立即咨询我们



地州分校:   大理分校   丽江分校   迪庆分校   怒江分校   红河分校   临沧分校   玉溪分校   文山分校   保山分校   德宏分校   昭通分校   普洱分校   版纳分校 【各地州学员请加老师微信咨询报名,电话(微信):133-1252-4700】;2021年云南省成人高考>>立即报名



职业技能考证: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茶艺师等更多>◆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微信)点击这里咨询我们  

公考培训咨询:◆国考云南省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面授培训,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 (微信)点击这里立即咨询我们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学课在线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学课在线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学课在线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QQ:1536696595,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