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常见虚词(一)
(一)理解虚词用法的方法
1、全面复习,掌握常见用法
文言虚词,大多“身尊数职”,一词多用。复习时应对使用频率高的虚词的常见用法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譬如“以”,可以作介词,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译为“拿”“凭借”“依据”“按照”。如“余船以次进”中的“以”应译为“按照”,可以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译为“由于”“因”,如“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中的“以”,也可以表示行为动作的对象,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如“(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中的“以”。“以”还可以用作连词,用法与“而”相近,只是不表示转折。“以”作连词时,还可以表示目的关系,译为“来”“用来”“以致”等,如“作《师说》以贻之”中的“以”,译为“用来”,还可以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如“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中的“以”可译为“因为”。
只有通过全面复习,掌握其常见用法,考试时才能结合语境作辨别。
2、根据语境,辨明具体用法
掌握文言虚词的常见用法是基础,根据具体语境作辨别是能力。根据语境,先要分析语境,分析具体的上下文,找出意义之间的关系,方能辨别其用法。
例如:“不愈于养以遗患乎”一句中,“愈”通“逾”,超过,胜过,“养”养蝗虫,放纵蝗虫“遗患”表示结果,据此可知“以”是连词,当译为“以致”。“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根据“以”前后的意义关系可以认定,句中的“以”是连词,可译为“用来”。“孤违蹇叔,此辱二三子”,“辱二三子”的意思是:使你们遭受羞辱,根据前后的意义关系,可以认定句中的“以”是连词,可译为“以致”、“因而”。
重要提醒!!内容中联系方式并非本站联系方式,报名咨询的学员请与下面最新联系方式联系我们咨询报名-以免损失!
>>长期招聘兼职招生代理人员,项目合作,团报优惠咨询,有意者请联系我们 >>咨询:13312524700(可加微信)。
云南地州中心:◆咨询电话:0871-65385921、17787865775 冯老师、 王老师(微信报名:17787865775)
总部报名地址: ◆昆明市-五华区教场东路莲花财富中心10楼;网课试听:ke.xuekaocn.cn
地州分校: 大理分校 丽江分校 迪庆分校 怒江分校 红河分校 临沧分校 玉溪分校 文山分校 保山分校 德宏分校 昭通分校 普洱分校 版纳分校 【各地州学员请加老师微信咨询报名,电话(微信):133-1252-4700】;【2021年云南省成人高考>>立即报名】
职业技能考证:心理咨询师、健康管理师、茶艺师等更多>◆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微信)
公考培训咨询:◆国考云南省考公务员/事业单位面授培训,咨询电话:133 1252 4700 (微信)